試用買賣在什麼情況下會生效

試用買賣合同在以下情況下生效:
1.買受人對試用買賣合同的承認。即買受人在試用期內,表示同意購買標的物,即承認試用買賣合同的效力。
2.買受人承認試用買賣合同的擬製。根據法律規定,試用期間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的,視爲購買。這就是對買受人承認試用買賣合同的擬製。因爲在試用期間屆滿前,買受人對標的物是否認可,應當及時作出意思表示,以免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過長處於不穩定的狀態,買受人作出是否認可標的物的表示是其應當履行的義務,如果買受人沒有履行該項義務,就應當爲此承擔相應的責任,因此法律規定此時視爲買受人同意購買。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條,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內可以購買標的物,也可以拒絕購買。試用期限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的,視爲購買。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內已經支付部分價款或者對標的物實施出賣、出租、設立擔保物權等行爲的,視爲同意購買。

試用買賣在什麼情況下會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