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律規定病假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生病每個人都會有,但是無論大病小病都會耽誤到自己的工作,如果是在上班期間的話,小感冒還好,碰上發燒之類的就比較麻煩了,這個時候就需要請假,但是請假有時候又不是那麼好請,特別是在北京這個快節奏的城市,請個假確實是個頭疼的事情,所以接下來我們來了解一下北京法律規定病假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北京法律規定病假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一、最新北京病假工資規定

根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根據《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2007年修改)第21條:“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在病休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的約定支付病假工資。用人單位支付病假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根據2008年6月30日發佈的《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北京市2008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京勞社資發[2008]129號)第一條的規定,北京市最低工資每小時不低於4.6元,每月不低於800元。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中的規定,月計薪天數爲21.75天,因此,北京市最低日工資爲36.78元,其80%爲29.42元即病假工資每日不得低於29.42元。

二、病假工資發放規定

病假是有工資的,按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①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②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③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④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⑤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對於病假工資,用人單位可以在合同中與職工進行約定,只要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80%就可以。北京市最低工資爲640元。根據勞動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中的規定,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調整爲20.92天和167.4小時,因此,北京市最低日工資爲30.59元,其80%爲24.47元,因此,病假工資每日不得低於24.47元。

希望能夠爲朋友們提供到幫助,同時現在也是高溫天氣,太陽很足,紫外線強度較大,在這裏也提醒各位朋友們要注意好防曬工作和防中暑工作,多喝一些淡鹽水,補充水分,保重好身體纔是工作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