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傷死亡 可以獲得賠償嗎

企業職工非職工死亡享受以下待遇:企業員工的平均工資爲2個月。2.一名直系親屬的一次過援助金爲死者六個月的薪金;2人領取死者9個月的薪金;3人或以上,領取死者12個月的薪金。3.因供養家庭成員(包括退休人員)的直系親屬患病或非因工死亡而死亡的僱員(包括退休人員)。對有資格領取生活困難補助金的家庭成員,按企業所在地,按月補貼標準調整爲5類: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工傷工人的傷殘程度已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評定,並確認他們需要每月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生活護理費用。生活護理費是根據生活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分三個層次支付的。

非工傷死亡 可以獲得賠償嗎

第三十五條因工緻殘被確定爲保留勞動關係第一級至第四級並退出勞動的勞動者,享受下列福利:(一)按照工傷保險基金規定的傷殘等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標準:一級殘疾27個月,二級殘疾25個月,三級殘疾23個月,四級殘疾21個月;(2)工傷保險基金按月發放傷殘津貼的標準爲:一級傷殘工資的90%爲二級傷殘工資的85%,三級傷殘工資的80%爲本人工資的75%。實際領取的傷殘津貼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三)因工負傷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後停止領取傷殘津貼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勞動者因工緻殘,被確定爲一級至四級殘疾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應當按照傷殘津貼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