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過手術沒說明屬於欺詐應聘嗎

做過手術沒說明屬於欺詐應聘嗎

做過手術沒說明屬於欺詐應聘嗎

1、篩選時,可在聘用申請表上加入,應聘者對所填寫資訊真實性的承諾,並強度如有虛假,公司將保留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同時在面談階段透過一定技巧,作好相關資訊的確認等。

2、入職前,根據應聘者所填寫的個人資訊,進行相關求證,如透過電話等方式覈實(注:對於仍然在職的應聘者,做調查時需注意技巧,以免給應聘者的造成不必要的負面影響)。

3、入職後,用人單位及時與勞動者簽署勞動合同、並在約定條款中,附加勞動者對其所填寫個人資訊真實性的承諾,如有虛假,願意接受用人無償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等內容。對於關鍵崗位,入職後可設立“背景調查”的內部規定。

4、在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中,加入對提供虛假個人資訊員工的處理的規定,如: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無經濟補償等。

具體而言,應聘欺詐法律風險的防範措施主要有:

1、審查應聘者身份、學歷、資格、工作經歷等資訊是否真實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勞動者的健康狀況、文化水平、工作經歷等資訊,企業應當予以審查。

如果因勞動者提供的資訊不實導致合同無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因此,即使是因爲勞動者存在欺詐,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用人單位也要支付勞動報酬。

在具體的問題上有關的當事人肯定需要進行一定能的說明,但是有關的細節是當事人的隱私,所以不存在欺詐應聘,如果自己的手術確實對自己的工作有較大的影響,那麼有關的當事人就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否則企業的權益就會被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