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糾紛維權律師費用怎麼收取?

勞動合同糾紛維權律師費用怎麼收取?

我們知道在生中在工作中有特別多的口角之爭,特別是在工作中老闆與員工的問題,這樣就會產生勞動合同的糾紛,這個時候有可能就會去法院起訴來解決問題,如果要想贏憑一已之力是不可能的,這就會想到請律師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那就一定要來了解一下勞動合同糾紛維權律師費用怎麼收取?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一、勞動合同糾紛維權律師費用怎麼收取?

①代理費:

A、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標的的,根據案件複雜程度、律師工作所需耗費時間,代理律師知名度和經驗,在2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標的的,代理費不低於20000元;

B、涉及財產標的的,按爭議標的收取代理費,但最低不低於2000元(外地的代理費不低於20000元)。 收費比例計算: 爭議標的10萬元以下部分×5% 5000元; 爭議標的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部分×3% 17000元; 爭議標的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部分×2.5% 29500元; 爭議標的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部分×2% 109500元; 爭議標的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部分×1% 159500元; 爭議標的1000萬元以上部分×0.75%;

②辦案費:

A、辦案所需的交通、通訊、複印、打印等費用實行包乾制,按以下標準收取:a.北京市內(城八區)案件人民幣1500元整(如需要去外地出差,費用實報實銷);b.北京市郊區案件人民幣2000元整(如需要去外地出差,費用實報實銷);c.外地案件差旅費實報實銷。

B、辦案所需其他費用(翻譯費、查詢費、鑑定費、公證費以及代理律師代爲支付的其他費用)實報實銷。

3、重大、複雜、疑難案件的代理費按上述標準的2倍收取,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二、什麼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對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作了明確的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者有權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限內的;

(二)用人單位不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勞動的。

勞動者依據前款第(二)、(三)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規定支付補償金,造成勞動者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勞動者的損失。

除上述情況外,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出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超過三十日用人單位應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綜合上面所說的,律師會根據不同的案情收取不一樣的費用,所以我們在工作之前一定要簽訂屬於自己的勞動合同,這樣也可以很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樣也會讓你請的律師很好的給你爭取很好的利益,因此,勞動合同糾紛維權律師費用怎麼收取?也要根據當時的案情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