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人員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還能領取失業保險金嗎

根據養老保險的規定,失業人員在失業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按規定繳費的,在其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養老保險關係暫時中斷,其繳費年限和個人帳戶可以存續,待重新就業後再接續養老保險關係。若失業人員達到退休年齡,其基本生活可以由養老保險金來保障,故此時其可以從享受失業保險過渡到享受養老保險,而不需要再領取失業保險金。
社會保險法》第51條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根據養老保險的規定,失業人員在失業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按規定繳費的,在其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養老保險關係暫時中斷,其繳費年限和個人帳戶可以存續,待重新就業後再接續養老保險關係。若失業人員達到退休年齡,其基本生活可以由養老保險金來保障,故此時其可以從享受失業保險過渡到享受養老保險,而不需要再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還能領取失業保險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