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養老保險與居民養老保險的區別在哪

區別:
一、繳費標準不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人羣大多有穩定收入來源,經濟承擔能力較強,繳費標準與上一年度省平工資相關,繳費金額高且逐年增長。
二、繳費時間不同:以個體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時間爲每年7月至12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時間爲每年1月至9月。
三、統籌機制不同:以個體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其中60%的個人繳費要納入社會統籌基金,只有40%記入本人的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沒有進行統籌,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利息全部記入本人的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四、退休年齡不同:按現行標準,以個體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男年滿60週歲退休,女年滿50週歲退休。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男女退休年齡均爲年滿60週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保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帳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

職工養老保險與居民養老保險的區別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