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退休如何提取

一、住房公積金退休如何提取

住房公積金退休如何提取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可以一次性全額提取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積金提取辦理的相關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將公積金帳戶內的部分或全部金額提取到個人銀行帳戶。

辦理公積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銀行申領公積金聯名卡,提取的公積金將直接轉入聯名卡儲蓄帳戶中。

公積金提取可分爲約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三種類型。

(一)、約定提取

公積金約定提取是指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等情況而辦理公積金提取的職工及其配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相關申請,按照申請時填寫的約定時間,由公積金管理中心按時將提取的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的公積金聯名卡儲蓄帳戶中。

(二)、部分提取

公積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積金的繳存人按照公積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辦公積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額爲帳戶總金額減10元。

(三)、銷戶提取

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註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鑑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二、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法律規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9、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

10、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帳戶內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