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外包的保險怎麼交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一百條規定,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員工不想交社保,用人單位也必須購買。
根據規定,如果員工與勞務外包服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的社會保險等保險由勞務外包服務公司承擔,併爲員工全額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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