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裂鑑定爲幾級傷殘

骨裂鑑定爲幾級傷殘
律師解析:骨裂傷殘鑑定爲9-10級。發生脛腓骨骨折,經過正規治療後脛腓骨恢復骨折癒合良好外觀沒有畸形膝關節和踝關節活動正常,在傷殘評定上可以評爲十級,經過功能鍛鍊後膝關節或者是踝關節功能活動留有障礙可以評爲九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爲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爲一級,最輕的爲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爲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