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小企業專用勞動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爲本企業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公司保密協議》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第二條 工作任務
1.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2.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任務。
3.乙方應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第三條 勞動管理
1.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 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勞動、職業道德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 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 甲方實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
2. 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 8日爲發薪日。
3. 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及乙方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效率以及工作年限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4. 甲方支付乙方崗位工資 元、三金補助 元。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