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合夥人協議書範本1
項目合作協議由:____________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籍貫
乙: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籍貫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塑膠和金屬油漆項目,總投資爲20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15萬元,乙方以人民幣出資5萬元及技術和客戶資源。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
第五條 企業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 企業債務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爲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 __年_ _月__ _______日至_ ___年_ _月_ _日止。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字,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 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創業合夥人協議書範本2
合夥合同首先要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守信原則,明確約定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合同的內容包括:(1)合夥企業名稱(或字號)和所在地及地址;(2)合夥人姓名及其家庭地址;(3)合夥企業的經營以及設定的存續期限;(4)合夥企業的設立日期;(5)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6)合夥人的投資形式及其計價方法;(7)合夥的退夥和入夥的規定;(8)損益分配的原則和比率;(9)付給合夥人貸款的利息;(10)付給合夥人的工資;(11)每個合夥人可以抽回的資本;(12)合夥人死亡的處理以及繼承人權益的確定;(13)合夥企業結賬日和利潤分配日;(14)合夥企業終止以及合夥財產的分配方法;(15)其他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的事項。以上就是顧問團爲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擬定上需要幫助可購買模板或請律師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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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合夥人協議書範本3
合夥人:
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
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經營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轉入合夥企業帳戶,逾期繳納或未繳清的,應對應交未繳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其他合夥人由此帶來的損失。
3、各合夥人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人退夥時,可在結算後退還退貨人的財產份額。合夥企業解散清算後,各合夥人可按規定參與分配。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對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執行事務合夥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爲執行事務合夥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執行事務合夥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企業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企業。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簽訂合同。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__________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_各存一份。
全體合夥人(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創業合夥人協議書範本4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塑膠和金屬油漆項目,總投資爲20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15萬元,
乙方以人民幣出資5萬元及技術和客戶資源。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
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
手續。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
全體合夥人。
第五條 企業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 企業債務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
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爲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 __年_ _月__ 日
至_ ___年_ _月_ _日止。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
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字,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 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甲方身份證複印件
粘貼處 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粘貼處
創業合夥人協議書範本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訂貨總值爲人民幣_______元地板。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稱及花色
數量
規格(毫米)及型號
質量標準或技術指標
計量單位
單價(元)
合計(元)
第二條簽定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付:1、定金_____元;2、預付款_____元。
第三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交貨時間、地點及結算方式
1、交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同意使用者,按質論價,不能使用的,甲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此延誤交貨時間的,甲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向乙方償討逾期交貨的違約金。(注:木地板屬天然材料,自然性色差不預更換)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乙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貨,則甲方應付給乙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規定時,每延期一天,甲方應償付乙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4、木地板屬半成品商品,只有透過科學的安裝方法才能成爲一個完整的商品,甲方對所售地板實行安裝的,保修期爲一年,安裝費另行協商。安裝部分如不符合質量標準和使用要求,甲方應及時維修或重新安裝,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自行負責。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標準的,應按變更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甲方協商,甲方同意退貨的,應由乙方償付甲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不同意退貨的,乙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乙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甲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付款總額的___________承擔逾期交款違約金。
4、合同簽定後如甲方送貨,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貨,乙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違約金___________。
5、乙方自行施工安裝的,甲方負責終身維修,維修費用另行協商。乙方擅自改變安裝程序造成損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__天與乙方協商。
第七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可要求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擔一切損失。
第八條甲、乙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說明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九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1、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與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共一式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創業合夥人協議書範本6
合夥人姓名: ,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
住址: ;
合夥人姓名: ,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
住址: ;
合夥人姓名: ,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
住址: 。
茲有 、 、 三人, 爲經營 而締結本協議,爲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優勢、勞動力優勢、貨源優勢、人際優勢、合夥經營,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共同奮鬥,共創輝煌!
第一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二條 合夥期限以及工商登記
1、合夥期期限:合夥關係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停止合夥經營止。
2、合夥經營名稱:
第三條 出資
1、合夥人 (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壹拾伍萬元人民幣,佔叄分之壹股份;
合夥人 (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壹拾伍萬元人民幣,佔叄分之壹股份;
合夥人 (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壹拾伍萬元人民幣,佔叄分之壹股份。
2、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爲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加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 日內,按原始所佔股權的比例追加出資數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4、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5、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6、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7、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有限購買的權利。
第四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
(1) 以個人佔有合夥股份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 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3) 盈餘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賬,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佈。
(4) 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賬目進行審覈,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2、債務承擔:
3、(1)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 爲據,按比例承擔。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不分擔清償義務(或按覈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五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3)退夥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爲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6)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進行清算。
4、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 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 爲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透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自合夥經營起建立經營賬簿,分別設立專人負責記賬、出納、簽字。
7、主管財務的合夥人應在每月1日至15日將上個月的賬簿交與其餘合夥人共同查閱。
第七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自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同行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八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一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夥期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三方商訂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股權比例承擔。
第十條 其他
1、合夥所有的明細賬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2、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複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複印件之後的一個月內沒有想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3、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帳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務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三名合夥人共同簽字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三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創業合夥人協議書範本7
經本人申請,_________(甲方)根據《_________》規定,同意交流人員_________(乙方)自主創業,期限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在此期間,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協議所列各項約定。
協議有關約定事項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協議規定期限內自主創業。
二、自主創業期間,甲方保留乙方人事關係,停止所有薪酬待遇,保留職工基礎福利並限定爲:_________。
三、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或以甲方在職人員身份從事贏利活動。
四、乙方在自主創業期間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各項法令,並對自己的行爲負完全責任。
五、乙方須按甲方要求參加學習和年度考覈,其履行協議的情況作爲考覈的主要指標。
六、乙方在自主創業期間應就其享受的各項基礎福利、保險和公積金、管理服務等支付相應補償金,補償金標準按以每年度70%工資爲計算基數再乘以計算參數計算。
經協商,計算參數爲2.5。
補償金按年度計算和繳納。
七、乙方應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首期補償金人民幣_________元繳入甲方指定帳戶。
以後按時於期前繳款。
八、自主創業期滿,乙方可選擇辦理向校外流動手續,或回學校正常交流。
九、乙方若不能履行本協議條款或逾期不辦理任何手續,甲方將予以除名並保留追訴違約責任的權利。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簽字、甲方代表簽章後生效,在本協議各項條款完全履行結束前,本協議持續有效。
十一、其他約定: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創業合夥人協議書範本8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爲:經營場所位於:法人: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特色餐飲,範圍包括菸酒銷售、棋牌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爲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
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叄拾萬圓整__)。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爲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爲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
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合作所欠稅款;
合作的債務;
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
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
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
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乙方: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創業合夥人協議書範本9
一.總則
合夥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住所:___________
合夥宗旨:___________
合夥企業經營範圍:___________
二.合夥人、出資及出資方式
合夥人的姓名及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夥人的出資額及出資方式。
合夥企業出資本總額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1)__________,出資額,出資方式爲___________。
(2)___________,出資額,出資方式爲___________。
(3)___________,出資額,出資方式爲___________。
(4)___________,出資額,出資方式爲___________。
(5)___________,出資額,出資方式爲___________。
本合夥人承認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勞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出資的有效性。
三.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1.本合夥企業爲(普通合夥/有限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___________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___________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2.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爲,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權限的行爲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3.本合夥推舉爲企業負責人,合夥負責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4.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5.合夥人不能成爲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6.合夥存續期間,各合夥人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爲合夥財產,供共有併爲合夥經營使用。
7.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8.各合夥人對合夥事務按一人一票方式行使表決權。
9.合夥事務決定權由簡單多數法則決定,但以下事項須全體同意:
(1)修改合夥協議;
(2)申請貸款;
(3)接納新合夥人;
(4)處分合夥財產。
(5)解散合夥。
四.利益分配
1.利潤他配按照分享,分享,分享的經例分配。
2.合夥人按其分享利潤比例承擔民事責任。
3.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合夥相同性質的業務,不得從事與合夥利益有衝突的活動。
4.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償還合夥責任超出自己應負數額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5.合夥人爲合夥經費墊支的費用,以合夥財產償還,執行合夥業務,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五.入夥和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吸納他人加入合夥,並處於同等地位,對入夥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合夥人可以退夥,應於兩個月前通知其他合夥人。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即退夥:
(1)合夥人死亡;
(2)合夥人解散;
(3)合夥人在合夥中權益全部被法院判令執行;
(4)合夥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
(5)合夥人被除名。
4.合夥人死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以由其繼承人繼承其權利和義務,繼承之日取得合夥人資格。
5.退夥人的財產結算,以退夥時合夥財產狀況爲準,對尚未了結的合夥業務,了結時分配損益;對合夥債務,仍負連帶責任。
6.退夥而引起的損失,應由退夥人賠償。
7.退夥可用現金或其他協商方式支付,可以一次或分期退還。
六.解散和清算
1.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解散:
(1)經營期滿,合夥人不再要求延期;
(2)合夥人一致同意解散;
(3)合夥只剩一名合夥人;
(4)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
(5)其他各方認可的原因。
2.合夥解散時應進行清算。
(1)清償後的剩餘部分,按___________比例分配給合夥人;
(2)清償後的債務,按___________比例,由合夥人個人財產清償。
七.經營期限
1.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年,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2.合夥變更字號、經營場所、範圍、修改合夥協議,延長經營期限,入夥和退夥等均應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自批准之日起算。
八.附則
1.本合夥協議由全體合夥人一致制訂,生效後對全體合夥人具有約束力。
2.經全部合夥協商一致,就未盡事宜和以上條款修訂、補充合夥協議。
3.本章程經全體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合夥企業名稱: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創業合夥人協議書範本10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爲_________年。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爲_________個月。
有學徒期的工種,學徒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試用期包括學徒期在內)。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_________任務,擔任_________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爲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增強主人翁責任感,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資與甲方同工種,同崗位原固定工人保持同等水平。乙方在學徒(熟練)期間的生活補貼爲:試用期間_________元,試用期滿_________元,現工種工資_________元。
2.甲方按規定發給乙方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15%的工資性補貼。
3.乙方的升級按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爲重新就業的勞動合同制工人,仍從事原工種的,經考覈合格後,甲方按原工資等級支付工資;改變工種的,試用期間的工資按不低於_________級工的標準支付,試用期滿後由甲方考覈定級。
5.由生產(工作)需要確需加班的,甲方爲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按規定支付加班費。
第六條 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資金、津貼、保健食品、勞動保護用品、物價補貼等待遇,與甲方同工種,同崗位原固定工人相同。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孕期、產期、產假和哺乳期間,與甲方同工種,同崗位的原固定工人同等對待。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或省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與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對待;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甲方按國家或省有關規定發給醫療補助費。
4.乙方因工因病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與甲方固定工人同等對待。
5.乙方的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上下班交通費補貼、取暖和防暑降溫補貼等,與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對待。
6.乙方因合同期滿後屬於第八條第2款第2項和第3款規定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按其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標準工資1個月的生活補助費,但是,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乙方標準工資。乙方按照第八條2款第2項被解除勞動合同的,或按照第八條第5款規定自行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及自行離職的,甲方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7.乙方標準工資的3%爲乙方本人繳納的退休養老基金,由甲方代爲扣繳,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機構。
8.甲方按國家或地方政府有關規定,按月爲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基金,行業保險基金和工傷保險金。
第七條 教育與培訓
1.甲方對乙方進行各種必要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上崗前培訓以及必要的職業技術培訓。
2.乙方從事特種作業,要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技術培訓應達到國家規定的初級工標準。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須爲甲方服務_________年,否則乙方須付甲方所付培訓費。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4)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按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及甲方的實施細則,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企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3.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律,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公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爲女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5)乙方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
5.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但試用期發現不合格的,因辭退解除合同的除外。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甲方解除合同應徵求甲方工會的意見。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是否續訂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如對方同意續訂合同,應辦理續訂合同手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手續,則本合同將視爲自動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第九條 雙方需約定的事項
1.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約定情況除外:
(1)合同期內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以_________個月爲限)。
(3)合同期內發生不超過個_________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其他情況。
2.乙方批准出境定居的,試用期滿經考覈不合格的,以及等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乙方在享受法定假期間,以及_________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4.乙方除第八條第3款的規定以外,應徵入伍的,以及等情況,可以同甲方解除合同。
第十條 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按本企業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如因不可抗拒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以致給合同對方帶來損害時,違約方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從爭議發生之日起216日內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旨在確定甲乙雙方勞動關係,明確雙方責任權利。有關條文的具體實施和對其他需要直接進一步說明的問題,甲方按程序制定實施細則和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用鋼筆或毛筆填寫,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創業合夥人協議書範本11
甲: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籍貫
乙: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籍貫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塑膠和金屬油漆項目,總投資爲2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15萬元,乙方以人民幣出資5萬元及技術和客戶資源。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
第五條 企業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6%、乙方4%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 企業債務按照甲方6%、乙方4%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爲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 __年_ _月__ _______日至_ ___年_ _月__日止。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字,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 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創業合夥人協議書範本12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代碼: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在用人單位工作起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臨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省(市)____區(縣)____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類型和期限
用人單位、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_個月。
(三)乙方應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到崗。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地點
(一)根據用人單位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用人單位的工作需要,經用人單位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用人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_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7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用人單位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條件
(一)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用人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爲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用人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三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爲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如用人單位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用人單位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用人單位的有關制度爲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用人單位(或用人單位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15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合同期內,用人單位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用人單位、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用人單位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用人單位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合同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用人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用人單位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用人單位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用人單位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用人單位不能爲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第八條
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用人單位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用人單位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用人單位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用人單位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爲乙方的欺詐行爲並導致用人單位的嚴重誤解,用人單位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用人單位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爲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爲或主要利用用人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用人單位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用人單位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用人單位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資訊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用人單位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爲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用人單位(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創業合夥人協議書範本13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建築業勞動合同約定工程完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如需變動,需及時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二、工作崗位
用人單位安排乙方在班組從事______工作。乙方應按勞動合同約定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用人單位需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用人單位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四、工作時間
用人單位確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按工期進度結算:
㈠按時計酬,日薪______元或月薪______元;
㈡按建築面積計酬,每平方米______元;
㈢其它:
若按工期進度結算工資超一個月的,在正常工作情況下,用人單位須按月先支付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生活費元,待工程實際完成結算工資時扣減。
六、社會保險
用人單位、乙雙方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七、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施工規範、安全等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有關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用人單位、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
㈠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㈣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㈠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㈡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㈣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㈠在試用期內的;
㈡用人單位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㈢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㈣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______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㈠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㈡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用人單位、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按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非因雙方原因造成違約除外。
十、勞動爭議
用人單位、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用人單位、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聯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當事人應向______________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____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約定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連附件一式三份,經用人單位、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用人單位、乙方各存一份,用人單位公示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爲準。
用人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創業合夥人協議書範本14
用人單位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用人單位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爲: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
C、以完成工作爲期限。
2、本合同包含_____個月的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用人單位部門(或崗位)擔任___________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用人單位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用人單位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用人單位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用人單位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用人單位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用人單位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用人單位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用人單位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用人單位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用人單位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爲每月____日。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按照國家的規定爲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用人單位爲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乙方職責
1、用人單位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2、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用人單位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用人單位無關。
第九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______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書面通知以送達用人單位(具體部門、職務)爲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用人單位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用人單位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用人單位辦理工作交接前,用人單位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條、其他條款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用人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
創業合夥人協議書範本15
創業合夥(書)範本整理版
合夥人:
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經營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合(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合(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3)退夥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夥的(貨物),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夥債務;<(5)。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3)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不聽勸阻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或公證員)參與清算;<(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各存一份。
全體合(簽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