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需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

什麼情況下需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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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可以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隨時找勞動者協商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者在滿足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已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等情況下,勞動者可以主動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般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到期之後就要去找單位續簽,程序比較麻煩,而且如果單位不想續簽了,勞動者就直接面臨着失業。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意味着勞動者不需要找單位續簽而擁有穩定長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