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勞動合同樣本(熱門15篇)

固定勞動合同樣本1

固定勞動合同樣本(熱門15篇)

編號: .

勞 動 合 同 書

(固定期限)

甲 方: 公司.

乙 方: .

簽訂日期: .

勞 動 合 同 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

身份證號碼: .

聯繫地址: .

聯繫電話: .

郵政編碼: .

電子郵箱: .

二、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 年 月 日自行終止。

三、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崗位職責、崗位說明書、工作計劃任務、考覈標準及屬於該崗位工作範圍內的具體要求或標準。

第七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市及甲方分支機構或辦事機構所在區域。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的出差,該出差屬於乙方的正常工作內容和範圍。出差地點不受本條“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的約定和限制。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月不超過36小時,對此乙方表示接受。

乙方享受國家和甲方所規定的休息日、法定節假日等有關節假日待遇。乙方加班應嚴格按照甲方規定履行加班審批手續,非經申報或申報手續不完整的,將不視爲加班。加班申報程序應在加班發生之日起三日內上報。逾期申報無效。

五、 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日前(遇國家法定節假日、週末可順延)以人民幣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月工資爲稅前(小寫)元,(大寫)元,其中:基本工資(小寫)元,(大寫)元。績效工資(小寫)元,(大寫)元。績效工資依據考覈結果發放,或按照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稅前(小寫)元;(大寫)元。其中基本工資爲(小寫)元,(大寫)元;績效工資爲(小寫) 元,(大寫)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績效考覈制度對乙方的工作表現進行考覈,並可以依據考覈結果調整乙方績效工資。

第十條 如甲方出現生產、經營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處於甲方安排的待工或培訓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每月工資即按第九條中的基本工資執行,如基本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則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乙方工資相應增減:

(一)假期:乙方申請事假或曠工期間不計發工資;

(二)加班:經甲方安排或批准的加班,雙方同意優先調休,如甲方無法安排乙方調休的,則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三)獎懲: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因業績突出或存在過錯的,乙方的工資將按照甲方獎懲制度規定作相應增減,具體規定詳見員工獎懲制度。

(四)甲方的生產經營業績下滑,甲方可以下調乙方的勞動報酬,下調幅度不超過總勞動報酬的_____%,乙方接受前述調整。

(五)其他: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 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福利待遇詳見公司《員工手冊》等規章制度。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併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 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所有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人力資源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員工績效考覈制度、員工獎罰制度等,應當告知乙方,乙方同意自覺遵守。甲方所有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適用於乙方。規章制度內容與勞動合同不一致的,以勞動合同爲準。

第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並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遵守職業道德。如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根據相關制度規定予以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須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

(一)嚴重違反甲方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崗位職責規定等規章制度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乙方同時在其他單位兼職或以任何形式,對甲方的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後仍不改正;

(五)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六)乙方被發現其存在虛假欺騙行爲(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虛假工作經歷、假學歷證、假身份證明等),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合同的。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若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辦結工作交接後支付。

十、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增加以下約定事項:

(一)乙方已閱讀、充分知悉並認可公司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及本合同各項附件,如有違反,乙方願意承擔相關責任。

(二)乙方自入職之日起15日內依照甲方和市的規定辦理社會保險,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及時辦理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一、 保密條款

第二十六條甲方祕密的範圍:

(一)甲方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二)甲方尚未付諸實施或完成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三)甲方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四)甲方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五)甲方財務報表以外的經營或財務資訊;

(六)甲方所掌控的尚未進入社會或尚未公開的各類工地資訊;

(七)甲方的職員人事檔案、工資、勞務收入及資料;

(八)甲方的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檔案;

(九)其他經甲方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十)雙方可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保密協議內容與上述內容不一致的,以保密協議爲準。

第二十七條 乙方無論在職還是離職後,非經甲方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權人同意,乙方不許打探、泄露或傳播以上祕密事項,更不準利用以上祕密爲個人或他人謀取利益。

乙方若違反以上約定,須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 違約責任和損失賠償

第二十八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雙方有明確約定的,按照約定內容履行;給甲方造成損失,但沒有明確約定的賠償標準或數額,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條 乙方不到工作地點勞動達三天以上,或者未履行離職義務,或者未履行其他相關特別約定,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延遲辦理與乙方的相關手續,視爲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承認其負有過錯,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按照甲方規定及本合同約定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實際損失包括但並不限於下述損失:

(一)甲方招聘錄用乙方產生的費用,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

(二)甲方臨時安排在職替代人員的加班和額外管理費;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其他直接經濟損失。

十三、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勞動合同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 其他

第三十三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檔案爲本合同的附件:

(一)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二)行政管理制度;

(三)員工績效考覈制度;

(四)員工獎懲制度;

(五)甲方合法制訂的其他規章制度。

辦理入職手續時,甲方已告知乙方以上附件制度,乙方已全面知悉並理解以上附件的全部內容。

第三十四條 乙方確認本合同所列其聯繫方式及聯繫地址真實有效、準確無誤,如果有變化乙方應於變更之日起3日內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聯繫地址發送相關檔案視爲已送達乙方。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本地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還包括《員工試用期績效考覈評定表》、《崗位說明書》、《員工登記表》。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固定勞動合同樣本2

示範文字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固定期限)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

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 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爲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

固定勞動合同樣本3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固定期限)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

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 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爲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

20 年 月

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固定勞動合同樣本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

性別: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爲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作)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者工作地點爲_________。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個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個小時。每週休息日爲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__元或者按照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用爲_________元或者按照___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一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止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以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 6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方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以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駁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固定勞動合同樣本5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具體是指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終止的時間。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告終止。如果雙方協商一致,還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延長期限。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是較短時間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較長時間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長時間。不管時間長短,勞動合同的起始和終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體期限由當事人雙方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確定。這是什麼是固定勞動合同的回答,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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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勞動合同樣本6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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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勞動合同樣本7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一)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聯繫電話:

(二)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住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覈,如經考覈乙方被認定爲“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透過甲方的試用期考覈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爲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說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戶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僞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說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說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3、乙方與其他公司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衛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爲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6、隱瞞與其他公司存在勞動關係或競業限制約定的。

7、乙方在試用期內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爲或受到公司任何類型的紀律處分的。

8、乙方在試用期內存在工作失誤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提供用於辦理法定勞動用工手續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情形的。

第三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要求和勞動定額標準等按照甲方制訂的崗位說明書或甲方相應的規定執行,甲方可以根據需要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職責和勞動定額進行合理調整。

(二)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甲方亦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國內或國際地區出差,或與乙方協商一致後派駐乙方在其他地點工作。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爲: 。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確需加班,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加班申請,寫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加班,否則不視爲加班。甲方安排或書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應當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國家相關規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費,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爲甲方提供正常勞動期間,甲方每月 日(遇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提前)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人民幣 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人民幣 元。

甲方作爲扣繳義務人,應在支付乙方工資前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和其他應繳稅款,以及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應繳部分。

(二)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六條 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七條 承諾與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諾並保證如下:

(一)乙方在錄用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與資訊真實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陳述及保證亦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如有違反,將視爲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將根據本合同所定條款和條件爲甲方工作並盡其最大努力確保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不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職務或職權直接或間接地爲個人牟取私利;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兼職,不論乙方是否因該兼職而獲得報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時間。該兼職包括但不限於:受僱於任何第三方或爲任何第三方提供勞務,包括在該第三方擔任合夥人、股東、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員工或顧問等職務,不論該第三方是否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

(四)乙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接受任何與甲方有業務關係或可能將有業務關係的人所給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於佣金、回扣、折扣、小額賞金,無論是否以現金形式;

(五)乙方應當賠償並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過失或故意行爲而導致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失、損壞或損害。

第八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九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確認已知悉並詳細閱讀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排和決定,保管好甲方的全部資產。

(二)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或修改適用於乙方的包括員工手冊在內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閱讀、理解並予以嚴格遵守。如果乙方違反或拒絕接受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因違反有關法律、勞動紀律和甲方內部規章制度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並有權依法對乙方工資進行扣減。

第十條 保密

(一)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接觸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複製、不當使用、直接或間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獲得公司上述商業祕密。無論本合同基於何種原因終止,乙方必須繼續履行前款約定的保密義務,嚴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業祕密。本款所述“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的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方針、管理思路、公司發展計劃、資本運作情況、新產品及服務項目開發狀況、投資決策意向、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現有客戶及可能客戶的名單與需求、營銷計劃、採購資料、產品服務定價及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投標中的標底與標書內容等;

2、甲方的技術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調查研究、模式、計劃、彙編物、發明與創造、產品、配方、公式、設計、模型、方法、過程、程序、計算機程序及軟件(無論是原始碼或目標代碼)、數據庫、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記錄、科研項目進度、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技術、硬件配置資訊、產量、設備變更、服務、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等,以及技術合作中第三方要求甲方保密的內容;

3、甲方的管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未公開的財務資訊、人事資訊、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工資薪酬資訊、內部業務流程、物流資料、會議紀要等所有內部資料,以及其他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檔案的祕密事項;

4、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協議約定對第三方負有保密義務的資訊;

5、甲乙雙方附件或者補充協議另行約定的其他相關保密資訊。

(二)乙方同意,如甲方要求另行簽署專門的《保密協議》,乙方應予以簽署並嚴格遵守《保密協議》的約定。乙方如有違反,應按照《保密協議》的約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三)乙方同意,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無論其記錄或存儲在任何媒介上,乙方應立即向甲方交還其獲得的有關甲方經營、技術和管理等保密資訊的全部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報表、信件、圖紙、工作證件、電子存儲數據和任何其他材料。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一)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三)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二條 通知

甲方向乙方發出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通知、協議或其他有關檔案,以傳真發出的,以傳送確認爲證,電文發出後1日應被視爲收件日期;以電子郵件發出的,發件方郵件系統顯示已發送,即視爲送達,發件人電子郵件系統所記錄的發出時間即爲送達時間;透過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方式寄出的,以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的寄件人留存單據作爲確認文字,交付郵局或快遞公司後最遲7日應被視爲收件日期,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應發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電話:

若乙方上述聯繫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在變更之後三日內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視同上述已有聯繫方式爲乙方的有效聯繫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檔案即視爲有效送達。

第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四條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一)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乙方或雙方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固定勞動合同樣本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類型

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家庭住址 電話

在深圳的居住地址 電話

緊急聯絡人一: 電話:

地址:

緊急聯絡人二: 電話:

地址: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期限屆滿未能及時續訂者,視爲勞動關係自動續延,自動續延有效期不超過一個月。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本合同終止後,如雙方繼續建立勞動關係,則必須重新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承諾所提交的身份證、簡歷、畢業證、學位證、離職證明等相關材料均真實、合法、有效。乙方同意根據自身的資歷和工作經驗及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產品和經營管理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爲深圳市及甲方有業務的全國其它各地。

第五條 在聘用期間,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對該崗位的職位說明書和規章制度中規定的職責完成工作目標和任務。

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表現、身體狀況、工作能力、知識結構、情緒狀況和績效考覈,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和崗位,包括調入與甲方有關聯關係的公司,甲方可按調整後的工作地點和崗位性質調整乙方工資,進行晉升/降職,調整後應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乙方每天休息時間除外的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但乙方因未能完成工作任務而自願延長工作時間除外。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務的需要,確需加班的,應當向主管領導提出書面的申請,說明加班的理由和時間,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視爲加班,享受加班待遇;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爲乙方的基本工資;加班時間,以實際發生的時間爲準。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第八條 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加班: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公司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衆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

運輸或者營業的;

(四)、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五)、爲完成國防緊急任務和政府下達的其他緊急任務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公曆,遇節假日順延)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在乙方完成公司下達的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乙方工資報酬是含稅每月人民幣 元,其中基本工資爲 元,崗位工資爲 元,職位補貼爲 元,績效工資爲 元。

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狀況和乙方工作能力變化調整績效工資;在崗員工發放崗位工資和職位補貼。

乙方與甲方勞動關係期間的薪資調整、崗位變動,以公司調動或調薪通知爲準,並作爲合同附件,本合同不再另行變更。

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照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並由甲方在發放乙方工資時扣除,但扣除後的工資不能低於深圳市最低工資水平。

第十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工資爲含稅每月人民幣 元。乙方在請休假期間的工資、加班工資、醫療期待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交辦理社會保險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社會保險卡、戶口本、存檔證明、醫療資訊採集表、養老資訊採集表、相片、醫療手冊等,如因乙方遲延提交辦理社會保險所需的材料而造成遲延辦理或不能辦理的,不視爲甲方沒有依法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代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爲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深圳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其它福利待遇有:

(一)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實行帶薪年假制度。

乙方連續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假;第一年期滿後享受 天帶薪年假,此後每工作滿一年的,帶薪年假增加 天,但最長不超過 天。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保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紀律

第十八條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向乙方公示,乙方應當遵照執行。

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懲,當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乙方必須遵守並維護甲方規定的工作秩序,恪守職業操守,愛護甲方的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教育和培訓,努力提高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能。

第二十條 乙方在簽訂本勞動合同時,應是與前一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無追討責任的勞動者。若尚未與前一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對前一單位造成的損失,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保證自己進入甲方工作,沒有違反此前與其他任何企業、組織、個人關於勞動合同、競業禁止、商業祕密、兼職、雙重勞動關係等約定義務或法定義務,乙方在甲方任何知識的使用,沒有侵犯任何第三人合法權益。

第二十一條 由於雙方的勞動聘用關係,乙方將有機會了解並使用甲方的有關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經營策略、軟件系統、薪酬系統、營銷渠道、員工或客戶資料、供應商、價格系統、知識產權等所有資料及檔案),乙方有在合同期內及合同解除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對外泄露的義務,也不能用於爲自己謀取利益的經營活動中。乙方不得將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實物、文字材料、電子文檔等以竊取、摘抄、複製、傳真、拍照、電子郵件等方式佔有、傳播、出售、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二十二條 鑑於乙方知悉甲方商業祕密,爲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承諾: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營業;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解除2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或業務往來的企業就職,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3、乙方執行甲方的工作任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條件完成的職務發明、軟件、作品等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該知識產權,並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簽署檔案)使甲方擁有或獲得該知識產權。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對乙方不作任何經濟補償;乙方因下列行爲給公司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1、在試用期內和正式錄用後被證明不符合工作崗位需要的;

2、按公司獎懲的有關規定,嚴重失職,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消極懈怠給公司利益造成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違法被處罰的;違反國家和地方計劃生育管理政策的;

4、偷竊公司或員工、客戶財物的;職務侵佔的;報銷費用時有虛報或假報金額等行爲的;

5、連續曠工二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五天(含)以上的;在應聘過程中提供的個人證件、體檢、簡歷等個人資料有欺詐行爲的;

6、有賭博、吸毒等不良行爲的;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或個人建立勞動關係或者兼職的;

7、泄露公司商業祕密;利用職務以權謀私、損公肥私的;

8、欺詐客戶、公司,謀取私利的;私下從事同業工作的;違法行爲或不良社會行爲而給甲方形象造成巨大傷害的;結黨營私、破壞員工關係;生活作風不端正的;

9、嚴重違反公司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經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崗,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此情況下甲方無須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除非甲方同意,在上述三十日期間內,乙方不得使用年假和超過2天的病舉或事假。乙方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提前3天書面通知甲方。無論甲方或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均應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若未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的,將按照未完成交接所產生的損失賠償給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5.用人單位剋扣、無故拖欠職工工資或者拒不支付、不足額支付職工加班加點工資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除乙方書面同意外,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雙方約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自下列情形消失以後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正在履行中,乙方在甲方從事重要工作崗位業務或擔任重大業務開發任務、經營管理工作確實不能離開的;

2、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正在接受司法、行政機關審查或詢問的;

3、乙方與甲方就出資培訓和進修、資助購房或貸款、擔保、競業禁止等有相關服務期約定的,服務期未滿且乙方未支付對應的經濟補償或違約金的;

4、乙方未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或進行繼任人才培養的;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無論何種情形解除勞動合同,乙方都對工作交接負有責任,須按甲方規定的程序進行工作交接。乙方不按甲方的規定交接工作的,甲方有權扣發乙方工資;乙方不按規定交接工作致使甲方遭受損失時,甲方將依法向乙方索賠。

第二十八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四)乙方在本合同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勞動關係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

(五) 當乙方違約或違法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要求乙方賠償的損失包括實際經濟利益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和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違法行爲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爲此所支付的律師費、公證費、訴訟費、保全費、鑑定費等)。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九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地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公開公佈的規章制度和經營管理的相關檔案等均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共同構成完整的勞動合同。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固定勞動合同樣本9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與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要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單位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家庭住址:郵政編碼: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二、勞動合同期限第三條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第三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一方執行工時制度,乙方每一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小時,每一週工作不超過小時。

每一週休息日爲。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第九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工資爲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甲方生產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時候,甲方支付乙方月生活費爲_____元或按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社會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遼寧省興城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甲方爲乙方要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待遇按果樹所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按來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屋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建立其安全生產製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治勞動過程裏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建立和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接觸和終止與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與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的時候,爲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15日內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十九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應當支付其經濟賠償的,在辦理工作交接的時候支付。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雙方因爲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興城市的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附件如下。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該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人事處公章

(部門公章)

固定勞動合同樣本10

合同編號: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廠址:___________

所屬區: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

根據《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和上海市勞動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雙方訂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類別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爲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乙方必須爲甲方服務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應即終止,如甲方工作(生產)需要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應即續訂合同。

2、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直至《暫行規定》中約定的條款發生時自行終止。其中乙方必須爲甲方服務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並參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長,經考覈後擇優上崗或安排適當的工作。上崗前應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與所在部門簽訂上崗聘約。上崗聘約爲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情況,可調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工作崗位,在徵求乙方意見時,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以服從爲原則。

3.雙方有關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項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廠職工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辦理。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採取有效措施,爲乙方提供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條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並根據生產和實際工作需要發給乙方必要的勞防用品和保健營養待遇。

同時,對女職工應酌情實行特殊保護。

2.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並提供必要的集體生活設施和娛樂場所。

3.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對職工提供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進修條件,並進行政治檔案學習、安全生產和廠規廠_____等。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後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並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覈。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四、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本企業的內部工資分配形式並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按照崗位的勞動技能高低、工作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優劣情況,確定不同工種的勞動報酬,隨着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情況,逐步提高乙方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待遇。

2.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

3.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五、福利待遇和勞動保險

1.在勞動合同期間,乙方仍享受統一規定的有關津貼,物價補貼、計劃生育、住房補貼、養老保險、獨生子女費以及法定的公休節假日、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甲方規定的職工休假等。

2.在勞動合同期間內,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屬勞保待遇等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3.勞動合同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有關待遇仍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執行。

對乙方的停工醫療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暫行規定》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4.被列入下崗待聘範圍的人員,其各種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執行。

5.乙方到達離退休年齡,其離退休待遇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內必須自覺地遵守國家的有關法規法紀、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如有違紀違章行爲,甲方有權按有關廠規廠紀規定給予必要的處罰。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爲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續訂勞動合同。

2.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

3.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4.在勞動合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屬《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中的第十六條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5.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如屬《暫行規定》中第十六條規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7.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8.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人員,甲方根據《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辦理有關手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_____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

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3.凡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學歷學習、進修或分房的人員,其有離職、調動或違約時,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廠關於職工在服務期內離崗及違約賠償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有關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有關規定相牴觸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

甲乙雙方需要修訂或補充的,可協商修訂補充。

3.

4.

十、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_____個月內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個月內或企業調解不成_____日內,按規定向虹口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此合同一式_____份。

企業和職工各執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單位: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___

固定勞動合同樣本11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銷售業務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覈結果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爲____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實行每月________天假期、每天______小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爲每月 _______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覈確定。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連續______個月未達成甲方業績考覈方案,或者乙方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_______元以上損失。

七、其他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透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

訂立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

訂立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勞動合同樣本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爲乙方在甲方的勞動合同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規章制度及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數量標準。

三、勞動報酬

甲方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工資__________元/月。甲方不得無故剋扣、拖欠乙方工資,否則甲方除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外,並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的經濟補償金。

注: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固定勞動合同樣本13

甲方 :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

乙方 :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選擇第_____種作爲本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爲_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勞動合同。

本合同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爲_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工作任務結束終止。工作任務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

40小時。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六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________元。不得低 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 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五、社會保險

第九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

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四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九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

乙方簽字 :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固定勞動合同樣本14

編號 :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 :_______省(市)_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_元或按_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 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固定勞動合同樣本15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部門負責人或課題組主持人

單位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生效,其試用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一方執行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工資爲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元或按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社會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遼寧省興城市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果樹所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治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接觸、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賠償的,在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興城市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附頁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果樹研究所人事處備案一份。無部門公章和果樹研究所人事處公章無效。

甲方(簽字)_____乙方(簽字)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