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講義

勞動合同講義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請問勞動合同講義需要哪些條款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首先,您應確定原勞動合同中是否約定了自動續約條款。若未作出約定,那麼,自勞動合同到期之日起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向您支付二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