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分居時需要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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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分居時需要注意什麼?

  夫妻之間感情破裂,生活中形同陌路,互相敵視,此時繼續住在一起只會導致雙方矛盾的激化,使感情惡化進一步加劇。如果一方還存在家庭暴力或是虐待等行爲,只會使另一方遭受到更多的傷害。此時雙方應該考慮分居。從婚姻案件的司法實踐中來看,夫妻之間分居會被作爲感情破裂的證據採納;即使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沒有判離,第二次起訴時,雙方關係仍然沒有得到改善,一直處於分居狀態,就能給法院判離提供更加充足的證據。

  再決定分居前,要做好以下的準備工作:

  第一,處理好孩子的撫養問題。比如要考慮如果要搬出去孩子要不要帶走,如果不帶走將來在爭奪撫養權是否會對自己不利,如果帶走的話,孩子的教育生活等方面會不會受到影響等相關問題。

  第二,處理好財產問題。如果搬出去以後,對家裏的財產就不能進行很好的控制和管理。此時,家裏面有什麼東西,有哪些財物,最好以一清點,用相機拍下來,最好在找兩個無利害關係的朋友在場作證。

  第三,關於搬出地點的保密問題。爲了避免生活受到對方的干擾,沒有必要將自己新搬的居住地點告知另外一方。同時儘量與房東簽訂租賃合同,以證明有租賃關係,印證分居的事實。如果是到親屬或朋友家居住,可以請該小區的物業和居委會開具證明,證明長期居住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