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只簽訂了一份是否生效

勞動合同只簽訂了一份是否生效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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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只簽訂了一份是否生效呢?有人知道嗎

那個勞動合同只簽訂了一份是否生效呢,合同生效應當具備以下要件。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
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以及締約能力,才能成爲合格的合同主體。若主體不合格,合同不能產生法律效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行爲人的意思表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往往難以從其外部判斷,法律對此一般不主動干預。缺乏意思表示真實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實,並不絕對導致合同一律無效。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合同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主要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合同的內容合法,即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及其指向的對象即標的等,應符合法律的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當事人締約的原因合法,並且是直接的內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達到非法目的等規避法律的事實。
(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
所謂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規對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將其作爲合同生效的條件時,便成爲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備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當然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合意,最好一式兩份,如果只有一份的,只要有雙方當事人的簽字也有效。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以及締約能力,才能成爲合格的合同主體。若主體不合格,合同不能產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