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保密協議模板(熱門15篇)

競業保密協議模板1

競業保密協議模板(熱門15篇)

甲方:上海xxx自動化機械有限公司

乙方:

爲保護用人單位及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及用人單位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及競業禁止事項,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詳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明確本協議第一條所列之商業祕密歸甲方所有。

一、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祕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資訊:研發設計資料及研發成果、自行開發的計算機軟件、計算機數據庫、技術文檔及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

2、經營資訊:供應商資料及進貨渠道、客戶資料、定價政策、營銷計劃、未公開的財務資料、招投標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應當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乙方也必需承擔保密義務。

二、乙方的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商業祕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3、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爲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4、非爲甲方利益,乙方自己使用甲方商業祕密的視爲泄密;

5、如發現商業祕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企業報告。

三、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祕密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祕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四、競業限制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兩年內(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終止兩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到與甲方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或有競爭關係或有其他利害關係的單位就職。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兩年內(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終止兩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或者利用其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爲自己或他人從事經營活動。

五、經濟補償

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期限時起,甲方應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向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爲雙方勞動關係終止前最後一個年度乙方平均工資的30%即 元。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競業限制補償金向有關機關提存。

六、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或競業限制,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元;

2、如果因爲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爲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額爲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爲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權行爲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爲乙方因違約行爲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行爲直接關聯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祕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爲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爲而支付的調查取證費、公證費、律師費等全部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爲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競業保密協議模板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甲乙雙方就保密和競業禁止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資訊的定義

在本協議中的保密資訊,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儲存的:

1.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產品、服務、經營、商業機會、現有及潛在客戶名單和資訊、保密方法有關的所有資訊;

2.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知識、系統、工藝、研究成果及技術改進、專有知識、設計權、程序有關的所有資訊;

3.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資訊有關的所有資訊;

4.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客戶和合作夥伴的經營有關的所有資訊。

第二條 保密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發表、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披露保密資訊(包括向不得甲方其他員工披露保密資訊)。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保密資訊(包括不得利用保密資訊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允許他人使用保密資訊(包括不得允許甲方其他員工使用保密資訊)。

3.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包括利用計算機進行檢索、瀏覽、複製等)獲取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保密資訊;

4.甲方可根據需要隨時調整或出臺新的保密政策,無論屆時乙方是否仍然在職,都應遵守甲方所有的新保密政策。

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者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6.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且本協議沒有約定之處,乙方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義務。

7.乙方應當在其與甲方的聘用關係終止時向甲方返還所有保密資訊及其載體和拷貝。

8.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若記錄着祕密資訊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爲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9.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甲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但當記錄着祕密資訊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祕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祕密資訊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0.乙方如發現甲方祕密資訊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11.乙方承諾在爲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者其他保密資訊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爲。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爲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和侵權賠償可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三條 競業禁止

乙方在任職期內及雙方之間的《勞動協議》解除或終止之日起____年內承擔以下競業禁止義務:

1.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保密資訊有關的生產和服務。

2.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

3.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的任何管理人員或員工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員工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4.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的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甲方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甲方的業務關係。

5.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員工、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實施下列行爲:

(1)投資或從事甲方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

(2)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3)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資訊。

第四條 對價

乙方確認,甲方發放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考慮到乙方依本協議第二、三條所應承擔的義務,乙方從甲方取得的勞動報酬已構成其在本協議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對由其違約行爲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糾紛解決方式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生效條件

1.本協議經乙甲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份,乙甲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競業保密協議模板3

本保密和競業禁止合同(下簡稱“合同”)由下列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簡稱“公司”)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簡稱“僱員”)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僱員承認,由於受聘於公司(包括但不限於接受公司可能不時向其提供的培訓)其可能充分接觸公司的保密資訊(定義見下文)、並且熟悉公司的經營、業務和前景及與公司的客戶、供應商和其他與公司有業務關係的人有廣泛的往來;

2.僱員承認,在其受聘於公司期間或之後的任何對保密資訊的未經授權的披露、使用或處置或與公司競爭將給公司的業務帶來不利的影響,並給公司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和損失;

3.僱員願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對保密資訊保密並不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相競爭。

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定義

爲本合同之目的,下列術語應具有下文規定的含義:

“保密資訊”:指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儲存的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產品、服務、經營、保密方法和知識、系統、工藝、程序、現有及潛在客戶名單和資訊、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資訊、專有知識、設計權、商業祕密、商機和業務事宜有關的所有資訊。

“競爭業務”:指(1)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2)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競爭對手”:指除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公司、合夥、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區域”: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期限”:指僱員受聘於公司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後____年的時間。

“關聯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與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條 保密

1.僱員承諾對保密資訊嚴格保密,並在其與公司的聘用關係終止時向公司返還所有保密資訊及其載體和複印件。

2.僱員承諾,在期限內不以任何方式(1)向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任何其他與使用保密資訊的工作無關的僱員;(2)向任何競爭對手;(3)爲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披露任何保密資訊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該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這種情況下,披露應在該等法律所明確要求的範圍內進行。

第三條 競業禁止

1.僱員承諾,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僱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資訊。

2.僱員承諾,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2)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3.僱員承諾,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第四條 對價

僱員在此確認,其將從公司不時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補償或利益構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 執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 公平承諾

雙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約定的範圍和性質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約定的時間、地理區域和範圍是爲保護公司和其關聯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譽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第七條 違約救濟

僱員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並且透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僱員同意,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有權透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爲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的修改與轉讓

1.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本合同題述事項所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識。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補充或變更。

2.僱員不得轉讓本合同或由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義務或權益。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2.雙方應努力透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該等爭議應被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其規則和程序在[XXX/上海]仲裁解決。仲裁過程中,雙方應儘可能得繼續履行本合同除爭議事項外的其餘部分。

第十條 文字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雙方在此於文首載明之日鄭重簽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僱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競業保密協議模板4

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就保密與競業限制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部分保密 第1條保密內容及範圍 1.1乙方同意對甲方或者雖屬於甲方客戶(含意向客戶)等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一切保密資訊在保密期內予以嚴格保密。

1.2本協議中的“保密資訊”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的任何形式的祕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如下所列:

1.2.1任何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不欲公開的觀點、發現、發明、公式、程序、計劃、圖表、模型、參數、數據、標準、商業祕密、專有技術以及任何知識產權等;

1.2.2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製作或擁有的任何形式的報告、訪談記錄、數據、信件、電子郵件、報表、模型以及其他檔案的原件或副件;

1.2.3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的技術資料或祕密、經營情況、經營策略及經營資訊、客戶資訊、客戶經營狀況等;

1.2.4甲方內外部項目的項目建議書、項目計劃、報價、合同、項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訓資料和工具以及項目成果等;

1.2.5甲方內部不欲公開或未經公開的公司制度、檔案、決議、消息和公司運營情況等;

1.2.6任何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不欲公開的關於財務、成本、利潤、市場、銷售、合同、採購等渠道.客戶.經銷商資訊等。

1.2.7甲方的客戶或潛在客戶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其身份及其他相關資訊、客戶聯繫方式和客戶銷售策略等;

1.2.8 下列資訊亦屬於甲方的重要保密資訊: 。

1.3乙方承認,上述“保密資訊”均爲甲方的保密資訊。本協議不僅適用於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後接觸的保密資訊,也適用於乙方在本協議生效日期前接觸的所有保密資訊。

1.4乙方確認,如果對是否屬於保密資訊存在爭議或不太明確,則乙方應按保密資訊進行處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級的明確否認。

第2條乙方的保密義務 2.1乙方同意爲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爲。

2.2乙方在爲甲方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服務內容相應的保密職責;若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資訊。

2.3甲方或乙方上級在職權範圍內就保密事宜對乙方提出的要求與指示,乙方應予執行,並作爲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一部分。

2.4乙方同意對保密資訊予以嚴格保密,承擔的保密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

2.4.1乙方因某一項目而從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處獲得的保密資訊,乙方承諾只在進行該項目或與該項目緊密相關的項目研究時使用,絕不爲與該項目無關的目的使用該保密資訊;

2.4.2乙方應對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資訊予以妥善儲存,不得泄漏或遺失,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私自保留或複製、記錄;

2.4.3非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該項目組人員以外的任何機構和人員)披露或透露保密資訊;亦不得依據保密資訊,就任何問題,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議;

2.4.4當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要求乙方交回保密資訊時(無論出於何種理由),乙方應立即將保密資訊(及保密資訊的載體.複製品等)完整交回;

2.4.5根據甲方的要求,如實向甲方提供保密資訊的使用記錄;

2.4.6乙方在離職時或任何時候甲方提出要求時,須將一切保密資訊(及保密資訊的載體、複製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交還甲方;

2.4.7乙方在離職後,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以及以上各項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傳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資訊,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資訊從事損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對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響的活動,包括向乙方之後任職單位披露或使用保密資訊,爲乙方自營企業利益使用保密資訊等。

2.4.8無論在職期間或離職後,乙方均不得勸誘及參與招聘甲方其它員工到甲方的競爭單位工作。

2.5在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

2.6保密資訊的保密期是指:乙方在職或離職後,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對外公佈保密資訊,或者保密資訊爲公衆所知之前的任何時間。

2.7特別是,下列任何一行爲均屬於違反保密義務之列: 。

2.8 離職後,乙方不得(包括不得自行及不得透過乙方所在單位)與原甲方客戶進行與甲方存在競爭的業務或交易;如原甲方客戶聯繫乙方,則乙方應將該資訊告知甲方或要求原甲方客戶與甲方聯繫。

第二部分競業限制 第3條定義 3.1競業限制或競業禁止:指用人單位有條件的要求勞動者不能直接或間接從事競業行爲,具體以本合同約定爲準。

3.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機構、子公司、辦事處和關聯單位。

3.3任職期間:是指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係之日開始到雙方勞動關係結束(或消滅)爲止的期間。如乙方到達退休年齡之後繼續爲甲方所聘用,則任職期間包括聘用期間,至聘用關係終止之日截止。

3.4個人或組織:包括任何個人、公司、企業、合夥、協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即各類形式的個人或組織。

3.5競爭性單位:指與甲方公司生產、經營、從事類似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或對甲方公司業務構成現實或潛在競爭的個人或組織,包括但不限於:

(1)從事下列業務的個人或組織: 。

(2)下列公司或與下列公司經營範圍存在重合的組織或個人: 。

(3)爲上述競爭性單位提供支援,例如提供專業諮詢或顧問服務的個人或組織;

(4)上述個人或組織的關聯企業及機構。

3.6競爭性業務:競爭性單位所經營的業務。

3.7競業行爲:自己或與其它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競爭性業務;或爲競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於擔任競爭性單位的合夥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上述行爲之一即爲競業行爲;此外本協議可另外對競業行爲作出補充。

第4條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 4.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競業行爲。

4.2除本協議中約定的競業行爲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爲將視爲乙方從事競業行爲:

從競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於財產性利益、旅遊、消費、宴請、報銷。

4.3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第5條離職後的競業限制 5.1離職後的競業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競業行爲。

5.2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自乙方離職之日起 兩 年。但是,甲方仍可透過下列方式之一縮短競業限制期間:

(1)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競業限制期間,或者取消競業限制義務;

(2)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內,甲方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競業限制義務。

如有多次通知,則以最近的一次通知爲準。

競業限制義務到期或終止後甲方無需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雙方同意:甲方無需支付提前終止競業限制義務的額外補償。

5.3競業限制補償:每月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爲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 30%。

5.3.1計算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工資卡或乙方實際收到的貨幣性質的工資收入爲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5.3.2發放時間:按月發放,下月底之前發放上月補償金,如爲非整月,則可以與下個月的補償金一併發放;非整月的補償金按天折算。例如乙方於2月15日離職,則甲方可以4月底前支付2、3月的補償金;

5.3.3如發放時間有逾期,但逾期不超過3個月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足發放,但不得以此爲由要求解除本協議或拒絕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5.3.4發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領取工資的銀行卡(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其它帳戶)內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儲蓄卡被註銷、銀行系統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視爲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爲由主張不再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此時乙方可以到甲方處現金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書面確認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帳戶之後甲方再行發放。

5.4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視爲乙方從事競業行爲及違反競業限制義務:

5.4.1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

5.4.2在競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5.4.3乙方近親屬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報銷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說明的;

5.4.4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或所說明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5.4.5其它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的。

5.5特別要求: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週內透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5.6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均不影響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

5.7特別說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1)乙方從事競業行爲時;

(2)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3)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時;

此種情形下,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在上述情形消失或乙方證明並未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後,甲方應在一個月內補發競業限制補償。

5.8乙方指定收款帳戶(如未指定,則以乙方原領取工資的銀行卡爲準):

指定收款賬號: 。

開戶行: 。

戶名: 。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它 第6條違約責任 6.1乙方在職期間,如有競業行爲或違反保密義務的行爲,均視爲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2)乙方從事競業行爲或違反保密義務行爲所獲利益應歸甲方所有;

(3)賠償競業行爲或違反保密義務行爲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爲乙方當時12個月內月平均工資的 二十倍。

6.2乙方離職後,未履行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爲: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月標準*雙方約定的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的月份數* 五倍。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在離職後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全部返還給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爲,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後在一個月內仍未改正的,繼續從事競業行爲的,則甲方有權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6.3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相關的保密資訊或知識產權,甲方有權代表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6.4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業務機會損失及爲制止違約行爲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6.5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是同時並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向乙方主張其中的部分違約責任的,不視爲甲方放棄追究其它違約責任的權利。

6.6根據本協議,乙方應作出賠償的,賠償可以從乙方的服務報酬或勞動報酬中扣除。

第7條通知 7.1在職期間,就本協議相關事宜,甲方可透過在勞動合同或其它檔案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進行送達。

7.2離職後,甲方可透過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進行通知或送達:

乙方電子郵箱: 。

通信地址: 。

手機短信(手機號爲: 。)

無論乙方是否實際查閱或拒收,甲方透過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發出通知時,即視爲乙方已經查閱。

7.3甲方的送達地址爲:甲方辦公場所。

第8條其它 8.1雙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2甲乙雙方建立的關係性質(勞動關係、勞務關係、勞務派遣關係、聘用關係等)以雙方簽署的其它協議爲準,但無論何種關係性質,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發生法律效力。

8.3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8.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競業保密協議模板5

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乙方是甲方的正式員工,在甲方 部門擔任 職務,因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然會接觸到甲方的商業祕密,爲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以及乙方合理流動的權利,雙方就乙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的知識產權、保密義務以及競業限制等事項達成如下約定,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知識產權

1.乙方在職期間及從甲方離職後一年內,獨自開發或與他人合作開發的與其在甲方期間的工作相關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域名權、其他發明創造等)均屬於甲方所有(專屬於乙方的人身權利除外)。

2.乙方有義務將相關知識產權的全部資訊報告給甲方,同時應在合理範圍內與甲方簽署相關檔案,提供相關材料,以協助甲方申請、轉讓或註冊上述知識產權,並保證甲方在全球範圍內對該知識產權擁有絕對權利。

3.對於乙方在職期間完成的發明創造,甲方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獎勵。

4.乙方在職期間不得擅自實施侵犯或可能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行爲,因乙方違反上述約定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任何索賠和訴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費用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按比例扣除。

二、保密義務

1.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一切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資訊、技術資訊、客戶資訊、營銷計劃、投資方針、人事材料、財務數據、價格、成本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其他僱員以及乙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2.甲乙雙方勞動關係終止後,乙方應當立即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資料、數據、物資等一切載有或可能載有保密資訊的載體。若記錄着保密資訊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乙方應當將相關保密資訊複製到甲方指定的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保密資訊消除。

3.乙方的保密義務長期有效,不因甲乙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終止、解除而失去效力。

三、競業限制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生產、經營與甲方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或有競爭、供銷及其他利益關係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任何組織機構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不得爲前述組織機構提供指導、諮詢、協助,不得在前述組織機構擁有利益;不得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供銷或其他利益關係的業務。

2.乙方在雙方勞動關係終止後,不得有下列行爲:

(1)在生產、經營與甲方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或有競爭、供銷及其他利益關係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任何組織機構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或不擔任職務但爲前述組織機構提供指導、諮詢、協助或擁有利益;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供銷或其他利益關係的業務。

(2)與甲方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爲其提供服務、收取訂單和發生可能直接或間接轉移甲方的業務或對甲方的業務產生或將產生不利影響;甲方的客戶包括甲乙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時已經屬於甲方的客戶,以及在乙方離職時甲方正在評估、談判、接觸或準備發展的客戶。

(3)透過直接或間接招攬、引誘、遊說、鼓勵等方式干擾甲方與其他員工的勞動關係,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員工。

(4)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爲。

3.乙方離職後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者擔任其顧問,不論是兼職還是專職,或者乙方如可能直接或間接從事任何與甲方存在競爭性業務經營,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後應在一週內將有關新單位名稱及乙方職位的書面有效證明材料提供給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提供相關材料,且在甲方再次要求的期限內仍未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視爲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

四、經濟補償

1.補償期限:乙方離職後的競業限制期限爲 年,自甲乙雙方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算,在此期間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競業限制補償。

2.補償標準:甲方按照人民幣 元每月的標準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3.支付方式:乙方離職後,甲方於每月 日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相應順延。甲方透過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支付:

(1)甲方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乙方應當於上述日期至甲方處領取。

(2)甲方以銀行轉賬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乙方帳戶資訊如下: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乙方需要變更上述帳戶資訊的,應當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怠於通知產生的不利後果由乙方承擔。

4.因乙方任何個人原因而導致甲方無法按時支付經濟補償的,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5.若甲方認爲乙方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自甲方通知到達時終止,乙方競業限制終止後甲方無需再向乙方繼續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在在職期間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其立即停止違約行爲,並有權視損失情況要求乙方按照最近六個月月平均工資的 倍支付違約金(不足六個月按實際月份計算),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動關係,且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2.乙方在離職後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每月競業限制補償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的,乙方應當將差額補足。

六、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聯繫資訊:

甲方指定聯繫人: 乙方聯繫方式: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傳真號碼: 傳真號碼:

微信號碼: 微信號碼:

QQ號碼: QQ號碼:

2.甲乙雙方同意,除另有約定外,本協議項下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材料、檔案、通知、其他資訊均應提交、發送到上述所列的聯繫地址或電子郵箱或傳真號碼等。如本協議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繫資訊發生變化,該方應立即通知本協議的另一方。否則,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該方承擔。

3.甲、乙雙方同意,除另有約定外,任何材料、檔案、通知、其他資訊的提交、送達,按照下列日期視爲送達:

(1)如果是傳真,則爲傳真發出之日;

(2)如果是派人專程送達,則爲收件人簽收之日;

(3)如以郵寄方法送出,則爲投遞方郵局加蓋郵戳之日起第三日;

(4)如以電子郵件形式發出的,則爲郵件首次進入收件方郵箱系統之日;

(5)如透過手機短信、微信、QQ等即時通訊工具,則一經發送視爲送達。

4.甲乙雙方同意,如履行本協議中雙方發生爭議涉及訴訟時,上述地址爲雙方合法有效的送達地址。

七、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其他

1.本協議爲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可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競業保密協議模板6

甲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

乙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上述發明創造、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爲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覈實,認爲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透過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爲自離職之日5年內。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甲方承諾,在爲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爲。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爲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爲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乙方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若記錄着祕密資訊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爲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乙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着祕密資訊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祕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祕密資訊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競業保密協議模板7

你好,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範本主要參考以下內容: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精神,甲、乙雙方就保守商業祕密及競業限制事項,經充分協商一致後,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一、乙方任職期間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根據甲方的經營情況,確定以下資訊屬甲方的商業祕密:經營戰略、管理訣竅、進貨渠道、客戶資料、產品定價及報價資料、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產品生產技術和工藝規範、甲方確定的其它保密資訊。

三、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解除了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對知悉的商業祕密仍負有保密和不爲自己或他人的經營活動使用之義務,直至該祕密被甲方認爲不再是商業祕密。該協議的效力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終止。

四、乙方如違約使用甲方商業祕密或導致祕密泄漏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須支付甲方違約金五萬元人民幣;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客的利益損失);觸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後兩年以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等;乙方在離職之前或者離職之後兩年以內,不得搶奪乙方客戶,或者引誘乙方其他員工離職,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或具有競爭性關係的產品或服務。

六、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七條的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五萬元,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客的利益損失)。

七、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後承擔的競業限制義務,按月向其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補償標準爲每月______元。

八、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競業保密協議模板8

甲方(單位):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就乙方____限制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1條 定義

1.1 ____限制或____禁止:_______指用人單位有條件的要求勞動者不能直接或間接從事自己存在____爭的業務,具體以本合同約定爲準。

1.2 甲方公司:_______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機構、子公司、辦事處和關聯單位。

1.3 任職期間:_______是指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係之日開始到雙方勞動關係結束(或消滅)爲止的期間。如乙方到達退休年齡之後繼續爲甲方所聘用,則任職期間包括聘用期間,至聘用關係終止之日截止。

1.4 個人或組織:_______包括任何個人、公司、企業、合夥、協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即各類形式的個人或組織。

1.5 ____爭性單位:_______指與甲方公司生產、經營、從事類似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或對甲方公司業務構成現實或潛在____爭的個人或組織,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

從事下列業務的個人或組織:_______

下列公司或與下列公司經營範圍存在重合的組織或個人:_______

1.6 ____爭性業務:_______與甲方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或從事的服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1.7 ____行爲:_______自己或與其他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____爭性業務;或爲____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於擔任____爭性單位的合夥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1.8 乙方關聯人:_______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

乙方近親屬,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滿18週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乙方擔任管理人員或合夥人或直接或間接擁有10%或以上權益的機構。

第2條 在職期間的____限制

2.1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____行爲。

2.2 除本協議中約定的____行爲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爲將視爲乙方從事____行爲:_______

乙方及乙方關聯人從____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於財產性利益、旅遊、消費、宴請,無正當理由的。

2.3 在職期間的____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第3條 離職後的____限制

3.1 離職後的____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____行爲。

3.2 離職後____限制期間:_______自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但是,甲方仍可透過下列方式之一縮短____限制期間:_______

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直至取消____限制義務;

離職後____限制期間內,甲方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____限制義務。

如有多次通知,則以最近的一次通知爲準。

____限制義務到期或終止後甲方無需再支付____限制補償。

甲方無需支付提前終止____限制義務的額外補償。

3.3 ____限制補償:_______每月____限制補償金標準爲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30%。

計算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實發工資收入爲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發放時間:_______按月發放,最晚不超過下月20日。例如乙方於2月5日離職,則支付時間不晚於3月20日。

發放方式:_______甲方向乙方領取工資的銀行卡(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其他帳戶)內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儲蓄卡被註銷、銀行系統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視爲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爲由主張不再履行____限制義務。此時乙方可以到甲方處現金領取____限制補償金,或書面確認乙方名下的其他收款帳戶之後甲方再行發放。

3.4 在____限制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視爲乙方違反____限制義務:_______

從____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

在____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乙方關聯人從____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報銷、服務費用、購買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說明的;

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或所說明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5)在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與甲方客戶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離職後乙方或者乙方新就職單位、乙方自行投資的公司企業等與甲方客戶有合作交易或金錢往來。

(6)乙方離職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直接或間接與原甲方客戶從事與甲方業務相____爭或相沖突的業務(如原甲方客戶與乙方聯繫,乙方應讓其與甲方聯繫或告知甲方)。

(5)其他違反____限制義務的情形的。

3.5 特別要求:_______

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週內透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乙方如新入職、變化工作單位、自己創業等,應在一週內主動透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3.6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均不影響本協議約定的____限制義務的履行。

3.7 特別說明:_______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____限制補償:_______

乙方從事____行爲時;

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____限制義務的情形時;

第4條 違約責任

4.1 乙方在職期間,如有____行爲,均視爲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下列責任:_______

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乙方從事____行爲所獲利益應歸甲方所有;

賠償____行爲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爲:_______乙方當時12個月內月平均工資的 倍。

4.2 乙方離職後,未履行雙方約定的____限制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爲:_______雙方約定的____限制補償金月標準*雙方約定的離職後____限制期間的月份數*_____倍。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在離職後支付的____限制補償金全部返還給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違反____限制的行爲,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後在一個月內仍未改正的,繼續從事____行爲的,則甲方有權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業務機會損失及爲制止違約行爲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4.4 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是同時並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向乙方主張其中的部分違約責任的,不視爲甲方放棄追究其他違約責任的權利。

第5條 通知

5.1 在職期間,就本協議相關事宜,甲方可透過勞動合同或其他檔案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進行送達。

5.2 離職後,甲方可透過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進行通知或送達:_______

乙方電子郵箱:_______ 。

通信地址:_______ 。

手機短信。手機號爲:_______ 。

5.3 甲方的送達地址爲:_______甲方辦公場所。

5.4 雙方同意本協議中所確認聯繫地址與聯繫方式作爲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第6條 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

第7條 附則

7.1 甲乙雙方建立的關係性質(勞動關係、勞務關係、勞務派遣關係、聘用關係等)以雙方簽署的其他協議爲準,但無論何種關係性質,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發生法律效力。

7.2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甲方(簽章):_______

乙方(簽名確認):_______

保密協議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_乙方願意被聘用到甲方工作,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達成本保密協議。本協議涉及保密和知識產權的內容。

本協議所稱任職期間,是指自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止。

第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的保密義務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以下商業祕密:_______________甲方所有、使用、支配、提供的具有商業價值的未公開的技術資訊和/或經營、管理資訊、技術祕密、財務資訊、客戶資訊以及其他對甲方具有重要意義的資訊和/或資料以及按照法津和/或合同,甲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商業祕密。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甲方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第三條 在甲方任期期間,乙方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何XX或者持有的任何甲方商業祕密,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在甲方任職期間,乙方承諾遵守職業道德和商業領域公認的準則,不做、不參與下列行爲:_______________

1、 設定任何人爲的、技術的、物質的障礙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造成工作無法順利進行;獲取或者設法獲取乙方工作之必需的甲方商業祕密等:_______________

2、 利用甲方的客戶或公關渠道等爲自己或他人謀利益。

第五條 乙方如發現甲方商業祕密被泄漏或者因其過失泄漏甲方商業祕密,應當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範圍的進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第六條 乙方同意,因完成甲方所交給的工作任務和/或主要利用甲方儀器、設備、資料等物質或技術條件完成的作品、技術成果等智力成果,乙方享有署名權和/或者專利檔案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權利,甲方享有該智力成XX的其他全部相關權利。智力成XX爲專利的,乙方應協助甲方申請專利權。

乙方進一步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將本協議第一條所涉及的有關資料、資訊等用作商業目的或者爲他人用於商業目的提供方便。

第七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辦公電腦使用的規定(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個人電腦(自帶筆記本電腦、PC機及掌上電腦等)不得自行拆開機箱:_______________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移動存儲設備(包括U盤、移動硬盤及刻求設備等)或透過網絡將公司辦公電腦中的檔案匯出。

第八條 乙方在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爲。

第九條 乙方因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經甲方查實的,甲方可立即書面通知乙方終止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並可以根據法律對乙方採取懲戒措施。

第十條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X均可提起訴訟。雙方約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有關條款進行書面變更或者書面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若與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雙方將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修訂本協議有關條款。 但此修訂不影響其餘條款的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四條 本協議條款在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年內仍存在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競業保密協議模板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__________勞動合同條例》和《__________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祕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

1.甲方的交易祕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祕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祕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祕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製造工藝、製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二)保密範圍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職務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祕密;

4.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祕密。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爲乙方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設計與開發,並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佈;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衆知悉的商業祕密;

5.雙方協定競業限止期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止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7.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並給予乙方保密津貼。

(四)保密期限

1.勞動合同期內;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衆知悉期內;

(五)脫密期限

1.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爲脫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祕資料的交接工作;

2.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爲脫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並完整辦妥涉祕資料的交接工作;

3.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六)保密津貼

1.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津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2.保密津貼每月__________日與工資同時發放;

3.乙方調任非涉密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七)違約責任

1.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麻煩的,甲方有權調離乙方涉密崗位,停發保密津貼,並予以行政處分;

2.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輕微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3.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較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並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領取的保密津貼;

4.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追索全部保密津貼;並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構成犯罪的,上訴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5.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和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業保密協議模板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__________勞動合同條例》和《__________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祕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

1.甲方的交易祕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祕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祕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祕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製造工藝、製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二)保密範圍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職務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祕密;

4.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祕密。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爲乙方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設計與開發,並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佈;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衆知悉的商業祕密;

5.雙方協定競業限止期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止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7.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並給予乙方保密津貼。

(四)保密期限

1.勞動合同期內;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衆知悉期內;

(五)脫密期限

1.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爲脫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祕資料的交接工作;

2.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爲脫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並完整辦妥涉祕資料的交接工作;

3.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六)保密津貼

1.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津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2.保密津貼每月__________日與工資同時發放;

3.乙方調任非涉密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七)違約責任

1.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麻煩的,甲方有權調離乙方涉密崗位,停發保密津貼,並予以行政處分;

2.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輕微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3.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較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並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領取的保密津貼;

4.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追索全部保密津貼;並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構成犯罪的,上訴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5.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和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業保密協議模板1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簡稱“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簡稱“僱員”)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僱員承認,由於受聘於公司(包括但不限於接受公司可能不時向其提供的培訓)其可能充分接觸公司的保密資訊(定義見下文)、並且熟悉公司的經營、業務和前景及與公司的客戶、供應商和其他與公司有業務關係的人有廣泛的往來;

2.僱員承認,在其受聘於公司期間或之後的任何對保密資訊的未經授權的披露、使用或處置或與公司競爭將給公司的業務帶來不利的影響,並給公司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和損失;

3.僱員願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對保密資訊保密並不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相競爭。

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定義

爲本合同之目的,下列術語應具有下文規定的含義:

“保密資訊”:指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儲存的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產品、服務、經營、保密方法和知識、系統、工藝、程序、現有及潛在客戶名單和資訊、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資訊、專有知識、設計權、商業祕密、商機和業務事宜有關的所有資訊。

“競爭業務”:指(1)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2)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競爭對手”:指除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公司、合夥、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區域”: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期限”:指僱員受聘於公司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後____年的時間。

“關聯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與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條 保密

1.僱員承諾對保密資訊嚴格保密,並在其與公司的聘用關係終止時向公司返還所有保密資訊及其載體和複印件。

2.僱員承諾,在期限內不以任何方式

(1)向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任何其他與使用保密資訊的工作無關的僱員;

(2)向任何競爭對手;

(3)爲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披露任何保密資訊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該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這種情況下,披露應在該等法律所明確要求的範圍內進行。

第三條 競業禁止

1.僱員承諾,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僱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資訊。

2.僱員承諾,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2)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3.僱員承諾,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第四條 對價

僱員在此確認,其將從公司不時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補償或利益構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 執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 公平承諾

雙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約定的範圍和性質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約定的時間、地理區域和範圍是爲保護公司和其關聯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譽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第七條 違約救濟

僱員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並且透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僱員同意,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有權透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爲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的修改與轉讓

1.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本合同題述事項所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識。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補充或變更。

2.僱員不得轉讓本合同或由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義務或權益。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2.雙方應努力透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該等爭議應被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其規則和程序在[__/上海]仲裁解決。仲裁過程中,雙方應儘可能得繼續履行本合同除爭議事項外的其餘部分。

第十條 文字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雙方在此於文首載明之日鄭重簽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僱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競業保密協議模板12

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

乙方:_______

身份證:_______

住址:_______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爲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_______

一、保密內容

1、甲方的經營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投資決策、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銷售資料、採購資料、財務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等。

2、甲方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工程設計圖、製造工藝、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等。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爲乙方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設計與開發,並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佈。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衆知悉的商業祕密。

5、雙方協定競業禁止期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止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三、競業條款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後兩年以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等;乙方在離職之前或者離職之後兩年以內,不得搶奪乙方客戶,或者引誘乙方其他員工離職,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或具有競爭性關係的產品或服務。

四、違約責任

乙方如違約使用甲方商業祕密或導致祕密泄漏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須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_元;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客的利益損失);觸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糾紛解決

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七條的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客的利益損失)。

六、經濟補償

1.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津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人民幣_______元;

2.保密津貼每月____日與工資同時發放;

3.乙方調任非涉密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七、其他

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競業保密協議模板13

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祕密資訊

甲乙雙方確認:“祕密資訊”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和財務資訊等,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序、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絡、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後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

乙方承認在爲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透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等獲得或透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設備、產品等獲得這些祕密資訊。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祕密資訊”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衆領域的公開資訊。

第二條 保密責任

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傳播、公佈、發表、傳授、轉讓、交換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無權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第三條 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爲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後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和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乙方違約後還應採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響,儘可能使祕密資訊繼續處於保密狀態;同時,本協議繼續有效。

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爲均視爲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無論違約金及損失賠償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第五條 協議的生效與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雙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競業保密協議模板14

合同編號: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

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乙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競業禁止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一、競爭業務

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業務是指與該員工在職、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的業務。

二、競業禁止期限及區域

競業禁止期限:競業限制期限爲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

競業禁止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三、乙方的義務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以及離職____年內不得:_______

1、設立、從事、參與或經營任何與甲方或關聯方具有競爭性的實體企業;

2、以任何方式在任何第三方內(無論是否與甲方具有競爭業務)擔任任何職務或者擁有利益,上述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僱員、董事、監事、經理、合夥人、管理人員、顧問、投資人或代理人、股東等;

3、爲與甲方或其關聯方有直接或間接競爭業務的實體或個人提供諮詢建議、財務支援或擔保;

4、引誘、遊說或接近,或者企圖引誘、遊說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關聯方的其他員工解除其與甲方或該關聯方的勞動關係。

5、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四、經濟補償

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五、違約責任

乙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可以參照乙方從甲方領取的年補償費來確定),乙方因違約行爲所獲得的收益應當歸還甲方,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處分。因乙方違約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六、其他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後作爲,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競業保密協議模板15

員工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書協議編號:甲方:廣州首聯環境集團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證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爲了公司的發展,以下就甲方聘請乙方爲期間乙方應承擔的保密和競業限制義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保密義務

1、乙方主要是負責甲方公司工作,基於乙方職務的特殊性,乙方應保守甲方公司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

(1)公司的會議、會談記錄、員工資料;

(2)任何客戶資料資訊;

(3)公司經營情況(如:合同件、合作形式、合作商戶、價格、產品資訊、合作進度,來往的通信檔案等);

(4)其他未經甲方公司確定公開或通告的一切資料或情況。

2、保密責任

(1)乙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在職期間獲悉的甲方公司的任何商業祕密;

(2)乙方不得透過不正當手段獲取其工作範圍之外的甲方公司的商業祕密;

(3)乙方應當謹言慎行,注意保護其正當掌握或知悉的商業祕密。如因過失不慎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的,應立即通知甲方,協同做好彌補挽救工作,以避免或挽回損失;

(4)如因泄漏、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造成甲方公司或客戶的任何損失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商譽損失、經濟損失、客戶損失等),甲方有權追究其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並解除與其勞動關係不作任何經濟補償;如構成犯罪的,依法轉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 競業限制義務

1、乙方無論任何原因從甲方處離職,兩年內不得從事與甲方公司同類或相似產品業務的行業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投資開設類似企業、入股類似企業、入職其他經營範圍與甲方類似或有競爭關聯的企業)。

2、爲確保乙方競業限制義務條款的切實履行,甲乙雙方同意甲方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開始執行。

三、 補償費結算方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按以下方式支付:自勞動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按二年的競業限制期限,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間提前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人民幣(月工資的10%)(這是根據員工的月工資10%填寫)元/月。該補償費透過銀行轉賬與工資一併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依法將補償費向有關部門提存。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當然適用於勞動合同期間,以及本合同約定的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

四、 違約責任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上一年的總收入,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因此造成甲方公司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進行追償。

五、 其他約定1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所簽訂的補充和修改協議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簽字日期:簽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