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設備租賃合同範本(簡易5篇)

建築設備租賃合同範本1

建築設備租賃合同範本(簡易5篇)

合同編號:

出租人:濟寧市吉安建築設備租賃有*公司

承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公司原則上對使用設備時間在一個月以下的不租賃。承租人凡低於一個月的租賃期,又急需使用的設備,租賃費按整月計算。

第二條:收取各種設備租金的計價標準:

物品名稱

規 格

單 位

價 格

備 注

租賃費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賃費自提貨之日起計收租賃費。租賃費按月結算,每月的1日爲結算日。全部租賃物送還之日爲租賃費清之日

第三條:押金

原則上按所租設備成本收取,押金不得低於成本價15%,押金待租賃物全部送還驗收抵作租金或作爲賠償結算,先交押金後提貨。

第四條: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法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由承租人出具設備使用清單。由出租人負責運送,運費由工地直接結算。提取租賃物時當場驗收,並辦理機械完好手續,送還時應清刷乾淨,否則應加收清除費用。

第五條:租賃物資的保管維護與使用

一,承租人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或故意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的,承租人應按賠償價格表向出租人賠償。

二,承租方所租的物資不得調換,否則按租賃物價格表賠償。

三,承租方不得在租賃物品上打眼焊接,握彎,否則按本條第一款賠償方式賠償。

第六條: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出租方在合同期內,不得要求承租方提前交回租賃物,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賃費,應向出租人繳付租賃費日5‰的違約金,如超過30天不能繳付租賃費,出租人有權隨時收回租賃物。如承租人不能及時按合同支付租金,造成設備供應不足或供應不及時,出租方不承擔責任。

2,如承租人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爲,除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償還全部租金20%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而給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損失。

3,工程完工結算時,對丟失的設備,可暫按賠償結算,對賠償金不能在一個月內付清的承租方,出租方有權對丟失的設備連續計收租賃費。直至賠償金和連續計收的租賃費還清爲止。

第九條:租賃物價格

鋼模板丟失每平方160元,模板堵頭丟失每個1.5元,模板卡丟失每個0.4元,鋼架板丟失每塊150元,鋼架管丟失每米12元,底座丟失每個5元,扣件丟失每3.80元,螺絲丟失每套0.4元,其他酌情辦理。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調解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附件或附註都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設備租賃合同範本2

出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租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按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則,爲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承建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______,甲方同意租借。因此,雙方需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規定。

二、租賃品種、租賃價格及修理賠償費用以合同附件爲準。所租賃的品種、規格、數量及租賃日期以雙方簽收送貨單位或提貨單爲準。

三、租賃期限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_日止。如果租用時間不足按約定時間,延長按送貨租用實際天數計算。租賃期限需在__個月以上,不足__個月,按__個月租賃收費,租賃物資退完前合同一直有效,租費持續計算。

四、甲方必須按乙方供貨計劃提供設備,如期保證質量爲乙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產品。

五、租費每季度按實際租借數量結算一次,並結清租賃費用,押金當抵作租費處理,甲方開出結算單十五個工作日之內乙方付清款項,逾期每天加收欠租金額百分之二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變作抵押品,否則,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產生的一切經濟糾紛由乙方一方承擔。

七、乙方租甲的租賃物到甲方租賃站提貨或退貨,雙方當場點清數量,退貨單由雙方簽字生效,乙方工程結束後,乙方應提前10個工作日通知甲方,由乙方負責組織車輛將物品送到甲主租賃站,並按規格、品種堆放,以方便甲方及時清點驗收。

八、如發現質量、規格有誤可拒收,所用的費用自負,包括裝卸費、車運費、修理費、賠償費、違約金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九、租賃價格等費用,均不含稅。

型號及規格: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元:__________________

押金(元):__________________

損壞賠償:__________________

修理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或蓋章後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多份,根據需要各執數份,本合同履行地在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設備租賃合同範本3

合同編號: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公司原則上對使用設備時間在一個月以下的不租賃。承租人凡低於一個月的租賃期,又急需使用的設備,租賃費按整月計算。

第二條:收取各種設備租金的計價標準:

物品名稱

規 格

單 位

價 格

備 注

租賃費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賃費自提貨之日起計收租賃費。租賃費按月結算,每月的1日爲結算日。全部租賃物送還之日爲租賃費清之日

第三條:押金

原則上按所租設備成本收取,押金不得低於成本價15%,押金待租賃物全部送還驗收抵作租金或作爲賠償結算,先交押金後提貨。

第四條: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法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由承租人出具設備使用清單。由出租人負責運送,運費由工地直接結算。提取租賃物時當場驗收,並辦理機械完好手續,送還時應清刷乾淨,否則應加收清除費用。

第五條:租賃物資的保管維護與使用

一,承租人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或故意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的,承租人應按賠償價格表向出租人賠償。

二,承租方所租的物資不得調換,否則按租賃物價格表賠償。

三,承租方不得在租賃物品上打眼焊接,握彎,否則按本條第一款賠償方式賠償。

第六條: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出租方在合同期內,不得要求承租方提前交回租賃物,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賃費,應向出租人繳付租賃費日5‰的違約金,如超過30天不能繳付租賃費,出租人有權隨時收回租賃物。如承租人不能及時按合同支付租金,造成設備供應不足或供應不及時,出租方不承擔責任。

2,如承租人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爲,除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償還全部租金20%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而給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損失。

3,工程完工結算時,對丟失的設備,可暫按賠償結算,對賠償金不能在一個月內付清的承租方,出租方有權對丟失的設備連續計收租賃費。直至賠償金和連續計收的租賃費還清爲止。

第九條:租賃物價格

鋼模板丟失每平方160元,模板堵頭丟失每個1.5元,模板卡丟失每個0.4元,鋼架板丟失每塊150元,鋼架管丟失每米12元,底座丟失每個5元,扣件丟失每3.80元,螺絲丟失每套0.4元,其他酌情辦理。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調解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附件或附註都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設備租賃合同範本4

甲方(出租房)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協議如下: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租賃甲方質量合格、證件齊全,型號爲 塔機升降機,高度爲 米,共 臺,每天每臺租賃費 元(不含稅價),施工地點:。

二、結算方式:租賃費每 個月結清一次,如超過10日不付清,甲方有權停機,停機期間所造成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停機後租費照收,並加30%的違約費。

三、本機租賃一次性租賃時間不少於______ 個月,不足 _________個月,按 ______個月計算。

四、甲方提供基礎圖,乙方負責基礎製作,乙方提供三級配電,二級保護標準,因電壓不穩定造成該機電器損壞由乙方自己承擔,該機報驗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報檢資料。

五、本機安裝完畢開始計費,自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開始計費。乙方付給甲方押金每臺 元。

六、該機乙方付甲方進出場費每臺 元。(包括安裝、加節、拆除、運輸)該機進場後,乙方付給甲方進出場費 元,金額元,退場前全部付清。(注:非正常安裝、拆除,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更換一次鋼絲繩)

若乙方丟失甲方本機部件,按相應價賠償,並保證本機電盤線路整齊、清潔。

七、本機運轉正常使用後,該機維修及費用由 負責。(注:維修時間早7點前晚6點後不屬維修時間)。

八、春節報停(40)天不收費,報停前必須付清所有租賃費及費用,否則按使用計費。

九、乙方在本機使用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安全操作規程及使用說明書中的規定操作,司機及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如發生事故,查明原因,甲乙雙方各負其責。

十、使用結束後,由甲方到使用現場試車,試車合格後,方能拆卸送回。

十一、租賃期內,乙方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能轉租給另一方使用或轉移工地,更不能轉借、抵押、查封等,否則,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二、乙方必須按本機使用說明進行日常保養、維護。若保養、維修不當或私自拆除限位器及其它部件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三、本機用完拆除前,乙方提前15天通知甲方,如不通知按使用計費。

十四、拆卸前必須付清租賃費,否則按日計費。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如甲乙雙方產生合同糾紛,由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

建築設備租賃合同範本5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

根據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工程名稱: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

建築物高度:_______

第一條:租賃機械及的名稱、型號、數量。

名稱:______QTZ40型號:數量2臺出廠_____日期:年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______暫定4個月,出租方自(具體以啓用單時間爲準)起將機械交付承租方使用。

第三條:進出場費、租金及交納期限。

1、進出場費人民幣元/臺(不含稅價),機械進場前先支付元,餘款退場後一次結清。

2、按月結算租金,每月租金人民幣元(不含稅價),一次包死不作調整。

3、每月機械運轉簽證單經承租方籤認後,承租方在次月二十_____日前將租金支付給出租方。

4、機械退場後承租方應支付所有租費。

5、出租方在機械設備裝拆前應提供裝拆方案和國家監督管理部門的備案,並將安裝資質證書與特種工操作人員崗位證書提供給承租方。

6、出租方設備安裝完畢,經政府主管部門驗收並將驗收手續交承租方後,出租方憑甲方啓用通知書_____日起開始計收租賃費。如遇特殊情況,工地確實難以開始作業時,出租方應等待,如何計算租賃費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條:人員管理及安全責任。

1、機械安裝、預升、拆除及維修保養必須由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現場必須配備足夠技術力量和人員以完成安裝或拆除作業。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範進行裝拆,遵章守紀,嚴禁違章作業指揮安裝。機械由產品質量或在安裝、頂升、拆除、維修保養中發生一切機械及人身安全事故所造成的費用與有關責任均由出租方承擔。

2、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承租方負責安排操作人員的食宿(費用由出租方自理)

3、乙方必須組織人員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檢查週期爲10天。

4、乙方必須保證塔吊24時小時施工需要,司機不服從甲方安排消極怠工,上班遲到,甲方有權按《項目部塔吊司機管理制度》對其罰款,並扣除塔吊誤工費。

第五條:場地

承租方負責設備進場道路的清理及障礙物的排除,提供設備料具用房,確保機械及免遭損壞和丟失。

第六條:雙方對租賃設備所需地基與基礎的處理。

出租方:

1、向承租方提供有關地基處理要求及基礎圖紙等有關技術資料並進行書面交底。

2、負責技術監督及隱蔽驗收。

3、對設備進場的道路及安裝環境提出要求。

4、提供機械附牆預埋件及附牆標準撐杆。

5、出租方應根據安全使用的原則安排定期、不定期的檢修保養時間。保養時間每月不得超過24小時,並累計利用休息時間完成。

承租方:

1、根據出租方所提供的地基、基礎資料及交底要求,完成地基與基礎處理、施工工作。

2、填寫、整理好有關技術資料,通知出租方進行隱蔽工程驗收。

3、按出租方的要求,保證設備安裝環境及進出場道路的暢通;

第七條:租賃期間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及故障排除。

1、租賃期間機械設備維修保養及費用均由出租方承擔。

2、故障排除:出租方應使用機械設備隨時保持良好運轉狀態。若設備發生的故障現場人員不能排除時,出租方應在2小時內派人員赴現場排除,設備故障及維修期不計算租費。累計每超過24小時承租方可扣除兩天的租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國家法定節假_____日、氣候條件月租金不變,春節放假期間承租方應書面通知出租方停機時間,出租方免收放假期間租費,假期結束,出租方正常計算租期,收取租費。如遇地質災害造成的停機或其他損失由乙方自負。

2、機械退場,承租方以書面形式報停前一週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接到承租方報停通知後15_____日內退場,報停後到退場期間不計算租費,承租方機械退場後及時與出租方結算並支付所有租費。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交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條:延期或補充條款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10_____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限,應重新續簽合同或籤補充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與本事同具的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_____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