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遷勞動合同重籤問題

公司搬遷勞動合同重籤問題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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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重要性




    1、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強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守法意識。以勞動合同的形式明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之間就有了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在勞動過程中,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管理職工,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職工也依據勞動合同保護自身的權益、履行相應的義務。



    2、簽訂勞動合同可以有效地維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都要規定一定的期限,在合同期內,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就是否續簽合同等重新進行協商,這就保持了用人單位用人和勞動者求職的靈活性。



    3、簽訂勞動合同有利於及時處理勞動爭議,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勞動者可能會在工資收入、工作時間長短、工作條件等方面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時,由於沒有證據而遭受損失。



    現在社會維護公民的權益就是法律,所以一旦發現什麼事情不利於自己,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就可以透過法院提起訴訟這種方式來進行維權,比如說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勞動者是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來進行兩倍工資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