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具體流程

當心法院判決後,擔心對方沒有財產履行判決,影響自己的合法權益?這種顧慮,你可以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什麼是財產保全?怎麼申請?申請財產保全要注意什麼?

如何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具體流程

什麼是財產保全

財產保全是人民法院在利害關係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後,爲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

怎麼申請財產保全

1、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可以在起訴前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本院接受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後,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立即執行。當事人在採取保全措施後30天內不起訴的,解除財產保全。

2、當事人提出財產保全申請,經審查可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當事人提出訴前保全未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4、當事人對財產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5、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申請財產保全須知

財產保全主要分爲兩類:訴前保全和訴中保全!!!

訴前保全

適用條件:

1、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

2、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

3、利害關係人申請。

4、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法院駁回申請。

到哪裏申請訴前保全

1、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法院。

2、申請人在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30天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給當事人造成損失,而引起訴訟的,由採取該保全措施的法院管轄。

訴中保全

適用條件:

1、時間上:訴訟中。

2、範圍上: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

3、啓動:可以由當事人申請;也可以由法院依職權裁定。

4、注意擔保: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到哪申請訴中保全

1、向受案法院提出。

2、上訴案件:在二審法院接到報送的案件前,由一審人民法院採取。

財產保全可申請先予執行情形

財產保全符合以下三種情形的,申請人還可以申請先予執行:

1、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醫療費用的;

2、追索勞動報酬的;

3、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請人敗訴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遭受的財產損失。

財產保全的執行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複查封、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