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靠勞動合同辦理流程

掛靠勞動合同辦理流程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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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流程

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如下1、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員工均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2、達成一致: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3、工作交接:用人部門安排員工依照相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4、結算薪資和經濟補償:在員工辦理完畢工作交接後,財務科應當結算並支付該員工的薪資;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還應當結算並支付該員工的經濟補償;5、勞動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後,勞動合同按雙方約定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