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設崗位教師3年聘期結束後,對考覈合格,自願留在本地學校的,經縣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覈,縣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批准,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辦理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手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分別報省、市(州)人事、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同時將其工資發放納入當地財政負擔範圍,保證其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法律依據《教師法》第十條中國公民凡遵守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本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有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