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親假規定600公里以上

沒有路程限制,只有時間限制。
根據《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第三條職工探親假
(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爲三十天。
(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爲二十天。如果因爲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爲四十五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爲二十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探親假規定600公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