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產假怎麼算

到目前爲止,國家並未出臺疫情期間關於產假的規定。因此,產假和疫情碰到一塊,產假並不能因疫情順延。對於產假能否順延,具體還可以與所在單位協商。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疫情期間產假怎麼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