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過長怎麼辦

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反映。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由此可以看出,試用期時間最長是六個月,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初次時,試用期超過六個月,用人單位就違法了。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爲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試用期過長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