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只有一方簽名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夫妻雙方只有一方簽名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夫妻一方簽字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夫妻一方簽字的房屋買賣合同,如果購房人是善意的,支付了相應的價款,且辦理的過戶手續。買賣合同有效,房屋過戶有效。如果還沒有過戶,或者購房人與夫妻一方串通取得房屋,或者支付的價款明顯低於市場價值的,夫妻另一方有權到法院起訴,要求確認協議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