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買賣合同

寵物買賣合同

寵物買賣合同

甲方:

乙方:

雙方本着保護動物,愛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義精神,以誠信、公平、合理之原則,經雙方充分的平等協商,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購買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買地點:成都市武侯區勝利村106號附6號

二、購買時甲乙雙方確認的該犬的狀態:

1、體重:

2、食慾狀況(是否良好)

3、眼睛有無混濁物(無/有)

4、鼻鏡是否正常(正常/不正常)

5、大便是否正常(正常/不正常)

6、皮毛狀況是否正常(正常/不正常)

7、體溫是否正常(正常/不正常)

8、四肢關節運動是否正常(正常/不正常)

9、其他特殊情況 :

三、寵物在售出後十五日內出現傳染性疾病犬瘟熱犬細小病毒等相關致命傳染病問題(注:須在大型寵物診所,使用正規傳染性疾病檢測試紙

四、如果第三條所包含病情不能治癒,或造成寵物死亡,乙方承擔以下責任:

1、根據實際情況協商退款(基礎退款50%)

2、負責醫療,承擔病犬治療全部費用,或更換同等價格的寵物。

五、如果在15天內該犬有非第三條包括的病情,乙方負責提供免費治療指導,推薦相關寵物醫療診所,享受相應優惠。

六、新購犬/貓注意事項:

1、 遵照乙方告知餵養方式持續餵養,不得使寵物暴飲暴食,引發相應疾病; 

2、____月齡以前,應儘量避免接觸疾病高危環境,如野犬較多的戶外草叢等

3、寵物未完成免疫程序前,不得洗澡、不要隨意餵食牛奶、減少接觸戶外環境

4、如甲方不遵照注意事項進行餵養,一切後果自行承擔。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