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禽訂單合同書

家禽訂單合同書

家禽訂單合同書

合同編號:

訂購人:

簽訂地點:

養殖人:簽訂時間:年月日

第一條訂購數量、保護價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質量標準及檢疫辦法:

一、質量標準:1、羽毛豐滿,色澤亮麗;2、無疫病、無傷殘;3、。

二、檢疫辦法:由檢測。

第三條包裝:按訂購人要求,由養殖人捆紮,使用包裝箱包裝的,其包裝費由承擔。

第四條運輸及費用承擔:口訂購人自提;口養殖人送貨到訂購人指定的地點,運費承擔。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訂購人的權利和義務:

1、在市場價格同等、供求緊缺的前提下,訂購人享有優先收購的權利;

2、未經檢疫、或疫情發生期間,訂購人有權暫停收購;

3、市場價低於保護價時,訂購人按保護價收購,維護養殖人合法利益;

4、訂購人必須及時向養殖人提供家禽市場資訊,通報疫情情況,協助做好防疫工作。

5、養殖人交售的家禽,經檢疫不合格,訂購人有權拒收;不符合約定的,訂購人可以拒收,或按質論價。

二、養殖人的權利和義務:

1、訂購人明顯低於市場價收購,養殖人有權拒售;

2、市場價低於保護價時,享有獲得保護價銷售的權利;

3、家禽餵養的飼料,必須符合常規要求,不得添加激素之類化學物品或其它有毒、有害物質;

4、家禽統一使用塑料包紮帶,不得摻雜使假,或以其它物品故意增加重量。

第六條收購價格及付款方式:市場價高於保護價,訂購人按當地市場價收購;低於保護價,訂購人以保護價收購(僅限於雙方定購約定數量)。貨款結算方式:□當場現金支付;□匯款;□。

第七條違約責任:

1、養殖人無正當理由,擅自將家禽賣給他人的,應向訂購人支付自銷金額

%的違約金。

2、訂購人不按市場價或保護價收購的,應向養殖人支付合同投售額%的違約金。

違約金應當在確定責任後天內支付,逾期付款應承擔萬分之三以日累計滯納金。

第八條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禽流感等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應向對方當事人通報理由,經鎮農業主管部門證實後,可不承擔違約責任,並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鎮農業主管部門或工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餘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1、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天通知對方,並應採用書面形式達成變更協議,接到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應在天內作出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爲默認。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農業主管部門備案一份。本合同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3、。

訂購人:(簽章)養殖人:(簽章)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經營地址:家庭地址:

見證人:(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