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合同常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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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賣方:

買方:

簽訂地點:

一.根據《民法典》,經買賣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二.供應設備:

三. 質量與檢驗

1、賣方須準時提供全新的、包裝完美無破損的、備件齊全的、完全符合國家的有關質量標準的設備。

2、設備驗收包括:數量、外觀質量、備件備品、裝箱單、技術參數資料(中文)、設備安裝調試執行良好。

3、設備應釘有銘牌(包括:製造商、設備名稱、型號規格、出廠日期等)並附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標誌。

四.交貨及驗收

1、合同簽訂後,賣方免費送貨至買方的使用單位(名稱:地址:電話:)。

2、在貨到後3天內,賣方免費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工作。

3、設備驗收:使用單位按國家規定的標準或廠方出廠標準驗收,使用確認設備執行良好,並在驗收報告上簽字蓋章

4、設備出現質量問題,賣方負責免費“三包”,7天包退、15天包換和不少於1年的保修。如果每件設備一年內出現三次質量故障,同類設備總貨量一年內出現質量故障超過15%的,應包換。

五、付款方式

1、賣方提交合同、驗收報告、發票複印件(加蓋採購單位公章)和撥款憑證複印件給廣州市海珠區政府採購中心。

2、 廣州市海珠區國庫支付中心15天內用轉帳方式支付貨款。

六、售後服務

1、賣方提供的免費上門保修服務,自驗收報告簽字之日起計算。

2、保修期內設備出現故障,屬於產品質量問題,由賣方負責維修,不再收取費用;屬於人爲造成的,賣方提供服務,但須收取材料費。

3、故障報修的響應時間:工作時間8:00~18:00期間爲4小時,非工作時間爲16小時(保修電話:?地址:?)。

4、設備故障在檢修8小時後仍無法排除,賣方應在24小時內提供不低於故障設備規格型號檔次的備用設備使用,直至故障修復。

5、保修服務方式,即由賣方免費派員到使用單位現場維修。

七、培訓

1、賣方免費向使用單位提供設備的基本使用的培訓。

2、培訓時間由使用單位安排進行1—2次集中的培訓。

八、違約責任

1、買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設備、拒付設備款的,向賣方賠付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五違約金。

2、買方逾期支付設備款的,向賣方賠付欠款百分之五。

3、賣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買方有權拒收設備,賣方賠付貨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4、賣方不能交付設備的,向買方賠付貨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5、賣方逾期交付設備,向買方賠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百分之五。逾期交付超過十天,買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爭議及仲裁

1、因設備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廣州市技術監督局或其指定的質量鑑定單位進行質量鑑定。設備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買方承擔;設備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賣方承擔。

2、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以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和海珠區政府採購中心各1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 買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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