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藏倉儲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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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交易商):

乙方(交貨倉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遵守執行《__________玉米中心批發市場交易管理辦法》及該檔案、通知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玉米入庫

1. 甲方玉米入庫須持______________玉米中心批發市場(以下簡稱市場)批准的《________________玉米中心批發市場交貨倉庫入庫通知單》(見附件一),並通知乙方,乙方應按《_______________玉米中心批發市場交貨倉庫入庫通知單》安排接收玉米事宜。

2. 玉米入庫,甲方應到庫監收。若甲方不到庫監收,則認定甲方對乙方所收的實物重量、質量及包裝沒有異議。

第三條 入庫驗收

1. 重量驗收:以乙方經計量檢驗合格的地磅爲準,麻袋重量按0.9公斤/條計。

2. 質量檢驗:乙方負責對甲方貨物是否有異味、活蟲、結塊發熱、黴變及水分進行檢驗,確認是否符合倉儲保管要求。按市場交貨要求進行檢驗,檢驗內容包括:水分、容重、雜質、不完善粒總量、不完善粒中的生黴粒、色澤、氣味。

3. 包裝驗收:麻袋包裝,縫口、縫補必須用麻袋線。

標識的包裝驗收標準:

(1) 麻袋規定爲長107±5 cm、寬74±3 cm不破、不漏的麻袋。麻袋衛生要求爲無油污,無黴變,無嚴重的煤灰、石灰、鐵鏽、泥土、水漬等污染。包裝物標準根據___________玉米中心批發市場最新公佈檔案爲準。

(2) 麻袋縫口可以是機器縫口或手工縫口。機器縫口必須達到兩頭鎖緊雙趟標準;手工縫口必須達到雙線16針以上(含16針)標準。

標識麻袋驗收標準:

(1) 麻袋應不破、不漏。麻袋衛生要求爲無油污,無黴變,無嚴重的煤灰、石灰、鐵鏽、泥土、水漬等污染。

(2) 麻袋縫口可以是機器縫口或手工縫口。機器縫口必須達到兩頭鎖緊雙趟標準;手工縫口必須達到雙線14針以上(含)標準。

4. 貨物驗收後,乙方須填寫入庫驗收單。入庫驗收單包括以下內容:

(1) 到貨日期、貨種、入庫重量、入庫件數、貨位號、質量檢驗結果、包裝、對貨物質量處理意見通知、檢驗人及檢驗日期。

(2) 如甲方貨物存在有異味、發熱、結塊、黴變、活蟲、水分過高或不均等不符合保管條件的貨物及時建議甲方處理,如甲方沒有給予明確的答覆,乙方有權拒收。

5. 乙方須將驗收結果(入庫驗收單加蓋業務章)及時通知甲方,如甲方對乙方質量檢驗結果有異議,雙方派人重新抽樣檢驗,以共同檢驗結果爲準。水分檢驗結果作爲本合同第五條第5款的計算依據。

第四條 倉單生成

1. 乙方根據驗收結果可向甲方開具市場統一印製的用於抵頂分期貨款的倉單(見附件二),加蓋向市場預留的印鑑,註明用途爲“抵頂分期貨款”。

2. 乙方根據___________玉米中心批發市場指定的質檢機構檢驗結果,對符合交貨標準的玉米開具註冊交貨用的倉單,並註明爲“交貨用”,甲方向市場申請倉單註冊。

3. 甲方用提貨單重新開具倉單,應在扣減對應貨物的損耗後,按第四條第1、2款重新檢驗開具倉單。

第五條 玉米保管要求

1. 乙方按國家和當地糧食主管部門倉儲有關規定對甲方的玉米實施保管,以維護貨物儲存期間的質量安全。

2. 乙方不得將入庫貨物與其商品性能相牴觸、污染、串味、養護措施和滅火方法不同的商品存放在同一倉間。

3. 乙方對入庫貨物須集中堆放,火車入庫一車皮一個貨位,汽車入庫一般60噸一個貨位,貨位須有明顯、不可移動的標識。

4. 倉單生成後,乙方不能移動、開包、調包甲方玉米。

5. ① 初始註冊倉單的玉米,入庫水分在14%以內(含)的玉米入庫當月的損耗按2‰扣,入庫水分在14%以上的玉米先將入庫過地磅數折算成含14%水分玉米的重量,折算辦法爲:入庫重量=過磅重量×[1-(入庫水分-14%)],損耗再按2‰扣,從第二個月起,每個月的損耗爲1‰(不足半個月按0.5‰計,超過半個月按一個月計)。② 用提貨單重新註冊倉單的玉米,每個月損耗爲1‰(不足半個月按0.5‰計,超過半個月按一個月計)。

6. 乙方在儲存玉米的過程中發現非乙方管理原因出現的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採取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交貨倉庫發現交易商所儲存貨物出現蟲情,應及時通知貨主,如貨主在3日內不到場,則視爲同意燻蒸,燻蒸費由貨主承擔。

第六條 玉米出庫

1. 必須憑市場簽發的提貨單(見附件四)提貨。

2. 提貨人應出具單位介紹信和本人身份證,並在乙方登記、簽字結清相應全部費用。

3. 出庫重量以實際過乙方經計量檢驗合格的地磅爲準,扣減損耗後,短缺重量由乙方承擔。

4. 包裝物數量按貨位圖標明的數量爲準,重量以0.9公斤/條計算。

第七條 計費項目、標準

倉儲等費用由甲方按市場最新公佈已執行的標準向乙方支付。交貨倉庫雜項作業服務費由甲乙雙方協商制定。

第八條 責任劃分

1. 甲方責任

(1) 乙方嚴格按第五條的相關規定進行保管,儲存過程中玉米質量出現變化時,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及時處理,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 按規定保管的玉米因儲存時間過長引起質量自然變化,責任由甲方承擔。

2. 乙方責任

(1) 乙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驗收,在驗收過程中發現與規定不符的情況,應及時以入庫驗收單形式通知甲方,要求其整理、調換,若乙方沒及時通知甲方,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賠償;

(2)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賠償;

(3)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規定,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4) 乙方倉庫必須保財產險,乙方若沒保財產險,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5) 儲存期間,玉米超出規定儲存損耗率以外的短缺,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賠償。賠償爲同質量的玉米或按同質量玉米現行市場價補其玉米款,方式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