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器採購安裝合同

電器採購安裝合同

電器採購安裝合同

{子問題開始}電器採購安裝合同 {子問題開始}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子問題開始}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和條件簽署酒店改造項目電視、空調設備採購安裝合同:

{子問題開始}第1條 乙方供貨名稱、數量及規格: 1.1 本合同所提供的貨物及數量清單如下:

名稱

型號

數量/臺

單價/元

合計/元

電視

電視

空調

合計

{子問題開始}第2條 合同價款 2.1 合同總價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2.2 合同價款含稅金、保險費和運輸費用等。

{子問題開始}第3條 供貨技術標準及要求 3.1 乙方應嚴格按甲方要求,並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進行供貨。

3.2 在質保期內的使用過程中,乙方應負責處理出現的缺陷和服務問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對於甲方操作失誤造成的問題,乙方應積極配合,予以解決,費用由甲方承擔。

{子問題開始}第4條 交貨日期、方式和地點 4.1 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及時供貨,並將合同標的物於 年 月 日前運至 酒店(地址: )。

{子問題開始}第5條 驗收辦法 5.1 到貨驗收包括數量、規格、外觀質量。

5.2 產品交付後,由甲方對產品進行完好性初步驗收,初步驗收合格視爲交付完畢。

{子問題開始}第6條 付款方式 6.1 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合同中貨物單價、總價是按合同交貨期交貨的結算價,在履行合同期間不受任何調價因素的影響,爲最終不變價,在履行合同的整個期間內有效。

6.2 合同標的物運至甲方現場,經初步驗收合格後,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

6.3 安裝調試完畢,經驗收合格後,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

6.4 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滿12個月後,無任何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付清餘款。

{子問題開始}第7條 違約和索賠 7.1 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送至甲方。如果乙方不能按時交貨,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付的理由、延誤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後,應在3天內覆函是否同意,如不同意,乙方應按原合同履行;如同意,其函件應作爲修改合同的依據。反之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或延遲交貨,也應按此辦理。

7.2 除不可抗力事故及前條規定外,甲方、乙方若未履行本合同義務,均屬違約,應由違約方承擔因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違約罰款可按下列方法處理:

7.2.1 如乙方逾期交付,乙方應向甲方償付逾期交付違約金。逾期違約金按1000元/天計算,甲方可在設備結算款中扣除。違約金尚不能補償對方損失時,有權向對方追索實際損失的賠償金。

7.2.2 如果乙方毫無理由地拖延交付,或不履行售後服務,甲方有權自行請其他供貨商消除乙方給甲方帶來的損失,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均由乙方承擔。

7.3 乙方對貨物質量與合同要求不相符合負有責任,或者如因質量問題導致甲方遭受重大損失,甲方有權在檢驗、安裝、調試和驗收期間內和質量保證期內向乙方提出索賠。

{子問題開始}第8條 不可抗力 8.1 簽約雙方任何一方由於受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則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故係指供需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夠預見的,並且它的發生及其後果不可避免和無法克服的。

8.2 受事故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通知對方,並於事故發生後 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給對方審閱確認。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 天以上,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子問題開始}第9條 技術保密 本合同不涉及任何技術及商業祕密。

{子問題開始}第10條 仲裁 10.1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經協商 天內仍不能達成協議時,應提交法院裁決。

10.2 本合同裁決應由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進行。

10.3 在訴訟期間,除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繼續執行。

{子問題開始}第11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合同應在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和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即開始生效。

11.3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執六份,乙方執二份。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子問題開始}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子問題開始}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