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生產責任書

工程安全生產責任書

工程安全生產責任書

爲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大安全生產管理力度,保障職工人身安全和設備的安全,確保XXX工程的順利地進行,經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項目經理與項目總工xxx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責任

1、牢固樹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思想,堅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學習並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法》等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學習並自覺遵守水電x局、安裝分局及本項目部所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防止或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在生產活動中的安全與健康;

2、帶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做好本項目部的工程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和監督檢查等工作。負責編制周、月安全生產計劃和各項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深入現場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

3、組織並主持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編制與學習,並實施安全技術交底、教育工作。

4、負責審查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技術措施,負責編寫重要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施工措施、辦理重要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施工作業(操作)票的報審工作。經批准後對相關部門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調度、施工班組等生產骨幹進行書面技術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

5、負責佈置、檢查與指導各部門、施工班組、工程師、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編制分項工程的安全生產技術施工措施和書面交底工作。督促指導技術員按規定的作業程序施工生產。監督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執行情況。

6、負責組織、檢查、指導重大危險源監控的安全技術工作,負責制定應急預案並認真實施。參加“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並對需要整改的項目提供技術支援。組織審查、編制年度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積極改善施工環境。

7、從技術方面指導和支援專(兼)職安全員的工作。

8、組織編制本工程項目技術革新和施工新技術、新工藝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9、負責組織機組檢修工程安全設施的研究和安全設施標準化的推行工作。

10、負責對分包單位施工的項目進行安全施工技術上的監督與指導。

11、參加安全大檢查和安全施工檢查,解決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審閱施工班組的安全生產技術臺帳,並做好專業安全技術資料、臺帳、圖紙的管理工作。

12、參安全生產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性防範措施。

13、負責分管工作範圍內的安全技術措施的監督實施,並及時修改補充完善有關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對分管的安全技術措施有效性負責。

14、總工程師依據工作崗位職責對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15、做好汛期防汛的技術性工作。

二、權力

1、有權制止和糾正他人的違章作業行爲。

2、有權制止盲目搶進度、冒險蠻幹的行爲。

3、有權在安全生產重大問題上提出不同意見。

4、在重大的安全技術事故處理中有權提出反對意見,同時有權越級上告。

三、考覈原則

1、堅持“責任落實、風險共擔、預期考覈、獎罰分明”的原則。

2、考覈採取百分制,考覈扣分不封頂的原則。

3、責任人在考覈期內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金額爲A0=800元。

4、項目部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對責任人進行日常考覈,年終彙總;項目經理根據年終考覈結果兌現同等金額的安全獎勵。

5、年終責任人如被上級單位評爲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由上級單位進行獎勵,本項目部比照上級單位的獎勵額度再進行獎勵。

6、項目經理對責任人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目標考覈滿分爲Q0=100分,年終考覈綜合分值爲Q,則年終考覈兌現獎罰金額計算公式爲:

四、考覈細則

1、在上級安全檢查中(責任人職責範圍內,以下整改通知單爲準),發現違章一次扣2—5分,。責任人如果對現場違章現象處理不力甚至瀆職發現一次扣10—20分。

2、責任人違章被開具罰單,每次扣2—10分。

3、責任人沒有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每項次扣5—10分。

4、責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按項目部制定的《工傷管理辦法》等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在責任劃分清楚後,對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和經濟處罰外,並按以下考覈原則對責任人進行考覈扣分。

①若責任人發生輕傷事故一次,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責任分別扣責任人考覈分30、20、10、5分。

②若責任人發生重傷事故一次,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責任分別扣責任人考覈分50、40、30、20分。

③如因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不當,導致職工及其他生產性人員發生輕傷事故,則每次對責任人扣5—30分。

④如因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不當,導致職工及其他生產性人員發生重傷事故,則每次對責任人扣10—50分。

⑤如因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不當,導致項目部發生因工死亡事故一次,則其考覈分全額扣除。

⑥責任人如果造成傷害他人事故,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責任分別扣責任人考覈分80、60、40、20分。

5、責任人安全風險抵押金扣完後,須再另行交納同等金額的抵押金。

6、如隱瞞、拖延或謊報事故,故意破壞或僞造事故現場編制的將對責任人處以500~2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責任人在考覈期間調離本項目部,對責任人的任職期進行考覈,經項目部經理審覈後安全責任獎罰予以兌現,並退還剩餘抵押金。

五、附則

1、本“責任書”由項目經理與責任人共同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兩份互存一份。

2、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項目經理簽字(蓋章):年月日

責任人簽字(蓋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