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退休人員返聘協議

離退休人員返聘協議

離退休人員返聘協議

離退休人員返聘協議

甲方(用人單位):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離退休人員):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已達甲方所要求的返聘條件,即乙方到了退休年齡並且已經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含國家規定的退休金和其他待遇)。根據《民法典》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返聘協議,乙方返聘到甲方工作,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

本返聘協議於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返聘期間的崗位及工作任務爲 ,乙方應當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敬崗敬業,認真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乙方自行安排工作時間,但應按時並保證質量的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

四、報酬

甲方於每月 日發放上月25日止的工作報酬,乙方報酬爲每月 元人民幣(大寫: ),乙方報酬應繳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爲扣除。

五、保密義務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或工作祕密的義務。

六、醫療及公傷

返聘期間如果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的,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

七、協議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協議,並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八、協議的終止和解除

(一)返聘期滿,本協議即行終止;

(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三)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即可解除本協議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協議且無需支付違約金,如果乙方的行爲對甲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不符合甲方的返聘條件和要求的;

2.不能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的,或經考覈不合格的,或無法取得相關從業職業證書的;

3. 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4.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5.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被查實向甲方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相關證明的;

7.向甲方隱瞞重大疾病史及其他重要資訊的;

九、經濟補償、賠償

如違反本協議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確定,並訂立書面補充協議。 十一、爭議處理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的,依法申請仲

裁或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事項 本合同頭部通訊地址爲雙方聯繫的唯一通訊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

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繫障礙,由此產生的後果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