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吸收合併及所需材料

公司吸收合併及所需材料

公司吸收合併及所需材料

{子問題開始}一、公司合併協議,並辦理合並公告{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二、公告期滿後{子問題開始}45{子問題開始}日內辦理擬吸收合併公司的註銷登記{子問題開始}

註銷登記需提供的材料:

1、《公司註銷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

3、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檔案。

4、合併協議、決議或決定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

◆國有獨資公司申請註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准檔案。

◆設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註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註銷登記證明。

5、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註銷登記適用本規範。

{子問題開始}三、辦理公司吸收合併變更登記{子問題開始} 

辦理變更登記需提供的材料: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

3、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變更事項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件複印件。

4、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變更登記事項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該檔案;其中股東變更登記無須提交該檔案,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的股東會決議。

◆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署的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

◆ 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檔案。

5、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6、變更事項相關證明檔案。

◆ 變更經營範圍的,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項目,提交有關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件的複印件。審批機關單獨批准分公司經營許可經營項目的,公司可以憑分公司的許可經營項目的批准檔案、證件申請增加相應經營範圍,但應當在申請增加的經營範圍後標註“(限分支機構經營)”字樣。

◆ 變更股東的,股東向其他股東轉讓全部股權的,提交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提交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的檔案;其他股東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覆的,提交擬轉讓股東就轉讓事宜發給其他股東的書面通知;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件複印件。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劃轉股權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書,無須提交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和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的檔案;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劃轉國有資產相關股權的,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關於劃轉股權的檔案,無須提交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

◆ 變更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的,提交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證明;股東或發起人更名後新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複印件。

◆ 以上各項涉及其他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同時申請變更登記,按相應的提交材料規範提交相應的材料。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