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糾紛之規範《借條》的書寫

借貸糾紛之規範《借條》的書寫

借貸糾紛之規範《借條》的書寫

{子問題開始}合法有效的借貸關係離不開書寫規範的借條

日常生活中,借貸關係時有發生,慣例是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簡短的借條來證實借貸法律關係的存在。但也常聞,因借條欠缺規範性,致出借人的權益得不到有權機構(法院或仲裁委)的認可、支援。

因此一份書寫規範的借條對一起借貸法律關係而言,殊爲重要。這裏,由律師推薦一份規範的借條書寫文字,以供有需之士選擇使用。篇幅所限,不便展開講解,只做簡單標記提示。

{子問題開始}借條[標題居中,借條應由借款人全文手寫,注意簽字筆由出借人提供。]

{子問題開始}爲購買汽車[明示借款目的,非法的借貸目的不受法律保護,如賭博等],{子問題開始}現收到[表明出借人已經即時履行完出借義務]{子問題開始}李*{子問題開始}**[與身份證上姓名一致](身份證號:231222…9876)[身份證號確定身份唯一性]{子問題開始}以現金[也可爲銀行轉賬等其他方式]{子問題開始}出借的¥10000.00元(人民幣壹萬元整)[大寫與阿拉伯數字對應一致,下同。],{子問題開始}借期陸個月[大寫不容易單方篡改,下同。],{子問題開始}月利率1%(佰分之壹),{子問題開始}貳零壹柒年捌月叄拾壹日到期時本息一併還清。如到期未還清,願按月利率2%(佰分之貳)[逾期利息可高於借期利息,但根據的法律規定以月利率2%爲限]{子問題開始}計付逾期利息。立此爲據。[以示借條至此再無其他正文內容]

{子問題開始}借款人:王*{子問題開始}***[與身份證上所載姓名一致並附身份證號,按手印,若出糾紛時可由手印鑑定借條爲出借人所寫](身份證號:231222…6789){子問題開始}貳零壹柒年叄月壹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