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甲方版)

租賃合同(甲方版)

租賃合同(甲方版)

房屋租賃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意將位於 ,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的房屋租賃給乙方,用於 。

二、租賃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具體事宜雙方另行簽訂合同確定。

三、租賃採取先交費後使用的原則,租金爲每月 元,每半年支付一次,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的同時向甲方支付半年的租金,並在下一個半年到來十日前支付該半年的租金,以此類推。租金爲不含稅價格,如合同履行期間需繳納房產稅,則由乙方承擔。

四、租賃期間,乙方應當依法繳納房屋的物業費、水電費等一切費用,因生產經營而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稅費均由其自行承擔。

五、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繳納租賃保證金 元,租賃期限屆滿後扣除乙方應支付的租金、物業費、水電費等費用後,甲方無息返還給乙方。

六、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方可對租賃房屋進行裝飾裝修、改建或者擴建。租賃期限屆滿或者合同提前解除的,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由乙方在不破壞租賃房屋的前提下拆除,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無償歸甲方所有。

七、租賃期間房屋的維修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八、租賃期間,如房屋被政府拆遷的,本合同自行終止,因拆遷而獲得的補償款等一切權益均歸甲方享有。乙方已支付但未使用期間的租金由甲方無息退還,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及政府工作。

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逾期 日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甲方解除合同並不免除乙方支付違約金的責任。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進行裝飾裝修、改建或者擴建的,或者擅自將房屋轉租給他人的,或者進行違法經營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

十、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約定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