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調建築安全生產合同

空調建築安全生產合同

空調建築安全生產合同

總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與建設單位分包方簽訂本合約。

根據本工程實際情況,總包單位只對分包單位進行工作中的協調管理,在施工工程總分包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工傷事故爲零;

2.重傷頻率控制在_______以下,負傷頻率控制在_______以下;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_______%,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_______%;

5.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羣發性傳染病;

6.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安全施工工地;

7.確保總包企業形象的要求。

二、安全責任及生產要求:

1.分包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自身及他人的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分包方全部承擔。

2.分包方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發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包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分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後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但此批准並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

4.2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週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證後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必須持《安全生產資格證書》上崗。

4.3.3分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4分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5分包方必須執行週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4.4.2分包方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並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制度。

4.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後的交接檢查制度。

4.6.1分包方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後報總包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分包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記憶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分包方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後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方必須執行本企業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採購制度。

4.9分包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2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範制度。

4.13.1分包方要對分包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上班前對外架、腳手架板等進行檢查,符合安全要求後方可使用。

4.13.2分包方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建築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僱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施工現場內,分包方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佈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4.13.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分包方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9分包方應在合同簽約後15天內,呈送安全管理防範方案,詳述將要採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以報總包方批准,但此批准並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

4.13.10分包方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三、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包方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多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分包方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四、現場文明施工及人員行爲管理:

1.分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佈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要求,按總包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服飾、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3.分包方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必須按照要求,採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爲規範、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分包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並且採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給工人提供應有的福利和衛生條件。

6.分包方作業人員不的擅自拆除安全圍護設施,發現一次罰款____元;作業人員不佩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不戴安全帶每次罰款____元。工地現場內煮飯者罰款____元/一次。

五、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透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透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補充條款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由雙方各持一份。

八、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總包方:(公章)___________ 分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