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代理合同

品牌代理合同

品牌代理合同

製造商:(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商:(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在指定區域獨家代理甲方產品達成以下協議

1 代理權限

1.1 甲方授予乙方在 陝西省 範圍內代理甲方現有系列產品,包括戶外摺疊椅、行軍牀、戶外野營帳篷。甲方其他產品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納入代理範圍。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1.2 乙方只能在指定區域內銷售,不得有任何向區域外銷售的行爲。

1.3 本合同生效後一年內,乙方成爲甲方臨時代理商。臨時代理商除區域獨家代理權外,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樣的權利。甲、乙雙方合作期滿一年後,由甲方簽發獨家代理證書,自此乙方在指定區域內享受獨家代理權。

1.4 乙方成爲正式代理商後,在指定區域內爲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參與乙方競爭。

1.5 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協議,否則乙方不得向指定區域以外或雖屬指定區域以內,但有理由認爲其最終銷售目的地在指定區域以外的客戶銷售其代理的甲方產品。

1.6 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協議,否則甲方不得向指定區域以內、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個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產品,也不得向那些雖屬指定區域以外,但有理由認爲其最終銷售目的地在指定區域以內的任何公司或個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產品。

1.7 指定區域內,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產品設計,或委託其他廠商仿製甲方產品進行非法牟利,一經發現,甲方將無限期取消與乙方合作,並追訴乙方法律責任。 

1.8 乙方作爲甲方在指定區域內的獨家代理,無論爲何目的,乙方及其僱員均非甲方的代理人,無權代表甲方。

2 質量技術保證

甲方銷售給乙方的產品爲符合生產質量技術規範的合格產品。如甲方銷售給乙方的產品達不到以上承諾,甲方負責賠償乙方所訂產品。同時,因保管不善導致的貨物發黴、生鏽不在甲方質量技術保證範圍內。

3 產品價格

3.1 代理產品的價格爲甲方給代理商的最優惠的統一代理價格。甲方承諾提供給乙方的產品,其價格具有市場競爭力,即與其他同類產品比較具有較高的性價比。由於甲方產品的最終銷售由乙方實現,甲方將根據乙方及乙方用戶的要求,針對每一類產品的具體要求,及時提供給乙方指導或參考性價格。乙方所指定的最終售價,原則上不應低於甲方報出的最低價格線(甲方同意的除外)。

3.2 在本協議簽字之日,甲方須提交乙方壹份詳細的產品價格清單,該清單包括甲方與乙方結算的最低價格及市場用戶參考價格。

4 代理折扣及結算

4.1 如果是甲方與乙方用戶直接簽署供貨及服務合同的,甲方根據合同價格、付款進度確定乙方的代理費用。在保證正常付款前提下代理費用計算方法爲:

a) 合同額等於公司最低價: 

代理費用=合同額×A

b) 合同額高於公司最低價50%以內(含50%)

代理費用=最低價×A+(合同額-最低價)×B

c) 合同額高於公司最低價50%以上部分

代理費用=最低價×A+(合同額-最低價)×C

4.1.1根據乙方用戶付款進度,甲方返還乙方相應的代理費用,返還進度如下:

a) 用戶付款進度達到合同額的30%以上,開始第一次返還代理費用:

第一次返還:返還代理費總額的20%。

b) 用戶付款進度達到合同額的60%以上,開始第二次返還代理費用:

第二次返還:返還代理費用總額的50%。

c) 用戶付款進度達到合同額的90%以上,開始第三次返還代理費用:

第三次返還:返還至代理費總額的80%。

d) 第四次返還代理費用與用戶合同餘款同步結清。

4.1.2乙方結算代理費用時需提供相應增值稅發票。

4.2 如果是乙方直接與用戶簽署供貨及服務合同的,甲乙雙方簽定正式內貿合同,屆時各項權利義務按合同約定執行。如用戶需要甲方出面簽字擔保時,甲方同意配合。 

4.3由於投標等造成與用戶的成交價格低於最低價(投標價獲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按合同中專用產品總價的10%做爲乙方利潤。

5 費用支出

乙方簽定合同時,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產品價格以雙方最終協議定價。甲方提供發票,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時產生的投標、產品展覽、商務運作、產品測試等費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擔。

甲方簽定合同時,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產品價格以雙方最終協議定價,乙方提供發票,向甲方提取折扣。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時產生的投標、產品展覽、商務運作、產品測試費用和成本支出,甲方不予承擔。

6 甲方提供的支援與服務

爲支援乙方拓展所在區域市場,甲方承諾在廣告技術住處等方面對乙方提供以下支援:

6.1.向乙方提供代理證書或其他證明乙方爲其代理區域甲方產品唯一獨家代理的證明材料

6.2.甲方將在其產品廣告等公開資料中註明乙方及其代理區域(根據乙方需要)。

6.3.甲方將根據乙方需要,對產品材質、設計和特點作有關培訓,並針對乙方大客戶,提供修改設計(ODM)服務。

6.4.甲方對所有乙方銷售的產品因甲方生產質量導致的問題負責退還或免費保修,對因其他原因導致產品損壞提供有償維修服務。

7 銷售業績

7.1.考慮到代理區域的廣闊性,同時考慮市場週期長及存在較多政策不穩定因素,乙方在臨時代理期內的銷售業績優不可預測性,因此甲方有權根據乙方臨時代理期內的業績,決定是否發放正式代理證書。發放代理證書同時,甲方與乙方卻定每年乙方應完成的銷售業績。

7.2.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甲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 

1) 取消其獨家代理權;

2) 縮小其銷售區域;

3) 終止本合同。

注:乙方在銷售業績不理想的情況下,應書面表述影響業績因素,以利甲方在適當的時候做出市場決策。

8 銷售報告、市場資訊

8.1乙方應在季度初時向甲方提供未來一個季度的預測,並在每年初提供本年度銷售業績規劃。

8.2在代理區域內,乙方應保持甲方產品市場佔有率的持續提高,包括用戶認知(內容不受此限):

8.2.1競爭對手的資料,其產品和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