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拌混凝土供貨合同範本

預拌混凝土供貨合同範本

預拌混凝土供貨合同範本

預拌混凝土供貨合同範文一

供貨方:購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將承建的以下項目所用商品砼由甲方供應。爲明確雙方在商品砼供應過程中的權力、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商品房

2、工程地點:##

3、混凝土預計總方量:約30000立方米

4、合同工期:2015年12月至主體工程完工二、混凝土等級、價格、泵送費及特殊要求費用。

三、結算及付款方式

每月25日爲甲乙雙方對賬日,乙方指定##(電話:##)對混凝土供應方量和貨款進行審覈後在結算單上簽字(印)確認作爲結算的依據,付款方式爲:

1、車庫封頂後30日內付足總貨款的50%;

2、主體封頂後一個月內付足總貨款的60%;

3、餘款在主體封頂後7個月內付清。

四、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按照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澆築時間、數量、等級及時準確供應混凝土,否則由此造成的窩工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乙雙方對估料應及時銜接,確保準確。

3、甲方應按國家規範要求,合理設計砼配合比,確保砼的質量達到國家規範要求。

4、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生產資質證書、商品混凝土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施工現場水通、電通、道路通,現場平整,空中無障礙,具備甲方施工作業條件。當車輛到達施工現場後,乙方應派專人指揮甲方車輛順利進入現場。夜間施工,乙方提供良好的照明。如乙方不具備以上條件,甲方有權拒絕供砼且不承擔延誤工期的責任。

2、乙方應做好澆築砼前的一切準備工作,甲方運輸車輛到達施工現場後,超過1個小時不能卸砼,造成砼質量下降不能滿足使用要求或不能使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爲確保砼質量,在施工現場乙方不得違規操作或隨意加水,乙方必須按規範要求,根據本工程特點及天氣狀況制定砼的施工和保養措施,由此造成混凝土強度達不到設計要求或出現裂縫等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填寫《澆築混凝土通知單》,並提前48小時通知甲方做好供應準備。

5、簽訂合同後,乙方不得收第三方的商品混凝土。

五、計算辦法

按甲方到達施工現場運輸車發貨單的數量爲計量依據,乙方指定某某爲收貨人,同時乙方不定期對甲方砼送量進行抽查,如抽查結果誤差在正負2%以內(GB-14902《預拌混凝土》標準)雙方互不追究,如抽查結果爲負值且大於2%,則以當日所供商砼爲單位,按當日當車方數虧損量比例計算,從乙方商砼款中扣除。

六、違約責任

1、一方違約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正。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後,在十日內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停止砼供應,並要求乙方按照欠款額百分之三的比例按月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七、合同變更或解除:

由於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時,經雙方協商進行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叄份,乙方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經雙方協商確認無疑,修改無效。結算付款完畢,合同自行終止。

九、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必須先協商解決,如經兩次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預拌混凝土供貨合同範文二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條總則

1.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2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強度等級、部位不同而訂立的合同,以及因價格、運輸方式、供貨時間、結算方式、付款時間等內容發生變化而簽訂的合同均爲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爲同一合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乙方、丙方需要甲方供應的混凝土或需要甲方提供的服務事項超出合同約定的範圍,三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行簽訂其他合同;如未簽訂補充合同也未簽訂其他合同,但乙方、丙方接受了貨物或者服務,則視爲乙方、丙方是依據本合同接受的貨物或者服務,必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相應的款項。本合同對價格有約定的,按本合同約定,沒有約定的按市場通常標準計算。

1.4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除本合同條款外還包括:

(1)1.2條的補充合同;

(2)三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往來傳真檔案;

(3)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條由乙方開發、丙方施工的工程項目以及使用混凝土的概1況

2.1工程名稱:浙商大廈

2.2工程所在地(即本合同履行地):

2.3計劃用混凝土方量:40000立方米(以實際供應量爲準)

2.4計劃由甲方供應混凝土的部位:

2.5計劃供應時間:

第三條混凝土的有關質量技術要求、強度等級、單價等內容

3.1混凝土的質量標準應符合GB502042002《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T149022003《預拌混凝土》的規定。

3.2預拌混凝土強度應符合《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T50107-2010)規定。

3.3在交貨地點測得的混凝土坍落度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3.4混凝土的強度等級、結算單價、澆注方式:

名稱強度等級

C35單價(元/m3)280290300310320340名稱強度等級(Mpa)C40C45C50C55C60單價(元/m3)360380410440580商品砼商品砼商品砼商品砼商品砼商品砼商品砼商品砼商品砼商品砼商品砼商品砼

說明:

1、以上砼單價爲普通單價(含泵送劑);砂漿:300元/方。

2、抗滲混凝土S6用UEA加30元/m3,用HEA加40元/m3,S8用UEA加40元/m3,用HEA加40元/m3;

3、抗凍融混凝土:-5℃加20元/m3;-10℃加30元/m3;-15℃加40元/m3;

4、每次澆築量小於則支付泵車出車費300元;每次澆築量小於30m時支付泵車出車費500元;小方量、塔吊和後澆帶一律不減泵送費33

5、抗裂混凝土添加聚丙烯纖維加30元/m3,加聚丙烯腈纖維加40元/m3。

第四條混凝土供貨量結算方式

4.1混凝土結算方式按丙方實際簽收的甲方商品砼用量結算單爲依據結算,丙方指定爲本工程現場收貨人和混凝土澆築量結算人員。

4.2乙方、丙方有權隨時對甲方供應的混凝土數量進行監督抽查。

4.3自供貨之日起,甲丙雙方應按每批次供貨量及時進行結算。如不及時結算,拖延半個月以上的,則當月的供應量以丙方現場收貨人員簽字、甲方隨車供貨單上記載的方量爲結算依據,但如果乙方認爲該供貨數量與項目實際用量不符,有權重新覈實並據實結算。

4.4本合同的結算時間及數額不受乙方與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內容的約束。

第五條付款方式

5.1付款方式:①澆築完成地下室基礎及主體至15層工程後,支付所澆築混凝土款的50%;主體封頂一個月內,支付到所澆築混凝土款總供應量的50%。總供應量剩餘50%的款項在主體封頂後三個月內頂房,可協商抵頂浙商大廈或和佳居住房,房屋單價在售樓部開盤價基礎上優惠10%。②如商砼款現金支付部分未能按約定支付到位而以房抵頂的,房屋單價在售樓部開盤價基礎上優惠10%。

5.2乙方如因資金困難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二倍承擔違約金。

5.3乙方支付貨款時必須將款項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甲方財務部爲乙方出具收款收據(加蓋甲方財務專用章),以確認收款。

5.4乙方支付貨款或以房抵頂貨款後,乙方從應付給丙方的工程款中相應扣除。

第六條供貨時間

6.1因商品混凝土所具有的產品特性,所以,甲方要根據丙方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澆注委託單確定的供貨時間、供貨數量安排生產。

6.2丙方最遲應在使用混凝土前24小時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以澆注委託單通知甲方,給甲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如需大方量連續性澆注混凝土,應提前三天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澆注委託單的方式通知甲方。

6.3丙方每次要求供貨時均應提供詳細的混凝土強度等級、準確數量、具體澆注部位及相應的技術質量要求。

6.4如甲方對丙方要求的供貨時間有異議,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正式通知丙方,並經甲丙雙方以書面方式共同確認。

6.5丙方澆注混凝土通知發出後,因故發生變化需撤銷或變更該通知書時,應在預拌前1小時書面通知甲方相應變化內容。甲方未接到丙方變化的書面通知,根據先前通知書內容已經開始進行了預拌混凝土工作,由此造成經濟損失由丙方承擔(但該批混凝土如出售給他人,丙方不承擔責任)。

6.6甲方應按丙方通知期限按時進行供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時澆注混凝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因窩工而支出的人工、管理、機械租賃等損失,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損失以及相關處罰等損失,同時,逾期3日不供貨,乙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與第三方另行簽訂混凝土供貨合同,甲方還須承擔應付商砼款30%的違約金)。

第七條質量責任

7.1在混凝土澆注過程中,丙方必須按甲方的技術交底進行混凝土的澆築及養護工作。

7.2若混凝土構築物出現缺陷,應立即停止繼續施工,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經權威技術鑑定部門分析原因,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缺陷解決後再施工。如經鑑定系甲方所供混凝土存在質量問題而致停工,則甲方須賠償丙方拆除、重建以及停工和工期延長期間的經濟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經濟損失和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依據本合同6.6款執行。

7.3由於甲方的混凝土質量或安全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由甲方自負,丙方不負責任。因丙方施工因素造成混凝土質量缺陷,甲方概不負責。

第八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負責甲方運輸車輛,施工機械的現場指揮,負責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及便利的條件,並保證施工現場運輸車輛、施工機械及人員的安全(如因丙方在吊裝作業中有高空墜落物體造成甲方車輛損壞、人員傷亡等事故,由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8.2負責提供現場所需的交通、供水、供電、照明等必要的條件;因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澆注等原因造成的施工現場及周邊的擾民問題,由丙方負責解決,費用由丙方承擔。

8.3運送到工地的混凝土由丙方及時簽字驗收並及時按合同要貨通知約定的澆注部位指揮澆注。

8.4對運送到工地的混凝土按相應的規範進行施工操作,施工操作中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添加其他材料,如不按相應的規範進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由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責任。

8.5如因丙方沒有合理地安排混凝土的澆注時間及供貨數量,以及未及時驗收或未按規範操作,由此造成混凝土粘罐、報廢的損失,以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包括不僅限於:混凝土款、運費、泵送費、人工費、修理費、臺班費等費用)由丙方承擔。

8.6丙方配合甲方做好混凝土拖式泵、布料管的架設及拆除,以及甲方進場設備的看護工作。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及時按照丙方的供貨計劃供應混凝土。

9.2甲方承擔混凝土加工、運輸及泵送過程中的安全責任。

9.3負責辦理運送混凝土所需的車輛通行證件。

9.4甲方人員進入丙方的施工現場後,應服從丙方合理的調配,並積極配合現場施工。

9.5及時向丙方提供應由甲方出具的相關商品混凝土技術資料。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三方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視爲違約,應承擔合同未履行完部分涉及金額的百分之二十(20%)的違約金。

10.23%違約金與5.2重複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發生爭議時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其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聯繫方式

12.1本合同簽訂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以及因本合同有關事宜而需要聯絡時,以簽訂本合同是三方簽字蓋章處確定的地址、郵編、電話、傳真、簽約人的身份證號等進行通信、電話、傳真方式聯絡。

12.2如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的聯繫方式發生變更,應立即將變更後的聯繫方式告知對方。否則造成不能及時聯繫的後果由變更方承擔。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公證送達、郵寄送達等費用)由變更方承擔。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

丙方結算商砼方量,乙方支付商砼款。

第十四條附則

14.1乙方是企業法人的應附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各一份。

14.2乙方是個人的應附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14.3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僅有兩方蓋章,則相關權利義務只對蓋章兩方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地址:地址:地址:

單位電話:單位電話:單位電話:工作傳真:工作傳真:工作傳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預拌混凝土供貨合同範文三

甲方:(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願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方雙方協商,甲方工程使用乙方商品混凝土,雙方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如下: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澆注方式:

詳細地址:

一、合同日期--

二、預拌混凝土結算單價、技術要求等詳見附件

三、混凝土技術質量要求:

乙方預拌混凝土質量符合國家標準,高於國家標準的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四、貨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1、按方量結算:

按乙方運輸到施工現場並經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運送單載明的數量計算方量。甲方指定在運送單上簽字作爲收貨確認及結算依據。甲方使用乙方混凝土達到方(且供應時間不超過2個月)結算一次,乙方憑甲方簽字驗收的運送單7日內進行結算。甲方工程主體結構完工後或距最後一次供貨時間滿60日,甲方應將剩餘混凝土貨款全部結算完畢。

2、月結:每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結算上月所供應混凝土全部貨款,當工程主體結構完工後或距最後一次供貨時間滿60日,甲方應將剩餘混凝土貨款全部結算完畢。本合同甲乙雙方確認採用第種結算方式,付款方式爲:。

五、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合同簽訂完畢後,甲方按照工程施工進度由專人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電子郵件等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交預拌混凝土供應申請,(儘量不以電話方式通知,以避免耳誤造成混凝土供應錯誤.)其內容包括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詳細澆築部位、澆築時間及其它特殊技術要求,並在次日供應時間前1小時再次與乙方電話確認,以便乙方提前安排泵車到達現場。

(2)雙方有義務對天氣預報進行關注,當遇有對施工及工程質量不利的天氣因素時,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請,如甲方不予採納,因天氣所造成的相應損失及質量問題全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如甲方單次澆築方量超過500方,應提前三天通知於乙方,便於乙方準備充足的原材、設備、車輛等保障更順暢供應。

(4)乙方運送混凝土到達甲方指定施工現場前,甲方必須做好清理工作,保障場地堅固、道路暢通,有照明和水源,便於泵車支車、操作等有利於施工環境,並安排專人負責現場調度指揮,以保障人員及設備車輛的順暢、安全施工。作業現場因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築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攪拌車到達現場後等待時間不超過分鐘,以免影響混凝土質量。

(5)甲方準備澆注的結構部位必須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後再與乙方聯繫混凝土發運,由於甲方組織施工、澆注技術及保障條件等原因造成乙方混凝土到達施工現場後未能在小時內澆築完畢,造成的混凝土不能滿足施工現場要求甚至不能使用,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6)甲方應嚴格按照國家、省市關於建築工程施工技術規範要求,及時充分振搗,適時抹面及充分養護,做好施工現場的混凝土養護工作。乙方有權予以監督。由於甲方不按規定進行養護以及因施工組織、生產工藝不當等原因導致乙方混凝土強度等技術要求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7)施工期間出現特殊情況須中途停止混凝土澆注,甲方必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甲方承擔。

(8)預拌混凝土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後,甲方未經乙方技術負責人同意並簽字,單方加入水、外加劑或摻和物等引起的質量問題和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2、乙方責任:

(1)按合同內容和技術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混凝土,待甲方全部貨款結清後向甲方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

(2)保證按甲方書面通知混凝土數量、強度等級等要求及時供貨到甲方指定現場,並聽從甲方現場負責人的指揮,並接受施工現場人員對混凝土的數量、質量的隨機抽查。

(3)根據甲方要求保質保量安排供貨,乙方在組織生產供應混凝土過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繼續正常供貨時,須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4)供應過程中,如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供應不能繼續時,免除雙方的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相關證明。

六、其他約定:

1、預拌混凝土澆築後,甲方如發現質量等問題,應在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以便甲乙雙方及時分析解決。

2、在預拌混凝土供應過程中,甲乙雙方如需更改約定的重要技術數據,要求更改一方必須出具有效書面憑證。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如沒有按照本合同中規定的週期及方式進行混凝土貨款結算,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停止供應,要求甲方結清全部款項,貨款未結清之前,乙方有權暫扣相關技術資料。按照逾期付款的規定,以當次結算總金額的日5加收違約金。

(2)合同正常執行期間,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向甲方供應相應要求混凝土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合同正常執行期間,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八、其他事項

1、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發生難以預料到的特殊情況時,應本着長期合作、互相諒解的原則協商解,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由乙方住所地法院依法解決。

2、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自然災害、政府行爲等不可抗拒因素時,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經濟責任。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加蓋有效公章後生效,甲方對乙方所供全部貨款全部結清後自行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