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協議
培訓協議
甲方: 乙方 姓名: 性別: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對乙方進行培訓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 培訓目的: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業務發展的需要,對乙方進行培訓。爲確保乙方圓滿完成培訓學業,並按時爲甲方提供服務,甲方與乙方定立此協議。
二、培訓內容:
培訓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公司規定,爲乙方提供培訓的必要費用。具體如下:
1) 乙方培訓期間,甲方按乙方固定薪資逐月發放其基本薪資。
2) 甲方向乙方提供此次培訓發生的費用,其每項費用的預計支出額和實際支出額如下:
費用名目
預算費用(單位:元)
實際費用(單位:元)
1.
2.
3.
4.
5.
合計:
備註:如學費或培訓費、交通費、餐費、報名費、住宿費、資料費、材料費等。
3) 乙方接受培訓,甲方代乙方支付培訓費。培訓結束後1周內雙方覈實後將實際發生的費用填入上欄。
四、乙方培訓期滿後,需向甲方提交書面的培訓記錄和全部培訓資料複印件備案。
五、乙方在培訓結束後,有責任對公司其他有此技術需求的員工進行相應的培訓,有義務爲甲方服務至少 年( 月)。服務期滿前,如果由於乙方個人原因(主動提出離職或因嚴重違章違紀而被動離職)離職,須按其培訓結束後爲甲方實際服務年限進行折算,向甲方償還培訓費用。甲方有權放棄對乙方培訓費用賠償的要求而中斷服務期。對於多次培訓,則培訓費用、服務期限均累加計算。
償還金額的計算方法參考下面的公式:
全部實際培訓總費用*(應服務總月數-實際服務總月數)/應服務總月數
注:應服務總月數爲依據乙方有義務爲甲方服務的總時間;
實際服務總月數爲本協議生效後,乙方爲甲方服務的實際累計時間。
六、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簽字雙方保證遵照執行。
七、必要時,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協議書內容進行修改或補充。
八、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