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廣告牆體租賃合同

戶外廣告牆體租賃合同

戶外廣告牆體租賃合同

{子問題開始}戶外廣告牆體租賃合同

甲 方: {子問題開始} 

乙 方: 

{子問題開始}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使用甲方坐落於{子問題開始}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子問題開始}第一條 租賃內容

1、租賃名稱: 

2、租賃位置: 

3、廣告規格: 

{子問題開始}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爲 年。

{子問題開始}第三條 {子問題開始}權屬與維護

1、廣告牌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只擁有該廣告看板的使用權。

2、本合同項下噴繪由乙方負責設計,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經乙方最終確認後進行報批工作,甲方給予相關協助,協助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3、乙方負責噴繪的維護、安裝等具體制作施工工作,費用由乙方負擔。

4、經甲、乙雙方協定,噴繪安裝截止日期爲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常使用。

{子問題開始}第四條 費用支付及結算

1、合同保證金:爲保證合同有效履行,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 元,租金的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

{子問題開始}第五條{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知識產權

甲方有權就乙方播出的內容進行確認並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議。

{子問題開始}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變更

本合同簽訂後的變更須以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正式訂立書面變更協議的方式進行;任何未經另一方簽字認可的變更通知均不發生合同變更的效力。

2、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應當簽訂書面解除協議。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未有法定理由或者本合同規定事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政行爲導致設立發佈手續等問題發生糾紛,甲方應在發生後一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甲乙雙方應當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子問題開始}第七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合同》,該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子問題開始} 

甲 方: 乙 方 : 

20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