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委託貸款合同範本

公司委託貸款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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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託方主辦人)

乙方(受託銀行)

丙方(用款方)

甲、乙、丙三方現將委託貸款事宜,本着自願誠信、互利公平,三方協商一致同意的原則,簽訂本委託貸款合同。

{子問題開始}第一章 甲方(委託方)責任

甲方主辦人 先生,根據用款方和受託銀行商定同意本委託貸款合同的各項條款,引存 先生在華合法人民幣 億元整。 存入受託銀行委託貸款專用帳戶,年利率8.5 %, 一次性綜合服務費 %,甲方委託貸款資金未能按時到受託銀行,按本合同第七章違約責任第一條款執行。

{子問題開始}第二章 乙方(受託銀行)責任

乙方爲用款方接受委託貸款資金人民幣 億元整,存入委託貸款專用帳戶,三日內受託銀行必須在委託貸款合同書上籤章,否則按本合同第七章違約責任第二條款執行。委託貸款年利率8.5%,計人民幣 萬元整,一次性綜合服務費 %,計人民幣 萬元整,總計人民幣 萬元整,在款到達受託銀行十個工作日內,由受託銀行代收代付支付給委託方主辦人。以後每年 月 日前,受託銀行代收代付每年利息8.5%,直至合同期滿或終止合同時間止,並負責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收回本金支付給委託方主辦人,否則按本合同第七章違約責任第二條款執行。

{子問題開始}第三章 丙方(用款方)責任

第一條、用款方在簽定本合同前,首先與受託銀行商定同意本合同的全部內容,方可簽署本合同,否則按本合同第七章違約責任第四條款執行。

第二條、按受託銀行的要求辦理委託貸款手續,合理運用委託貸款資金,做到專款專用,及時向受託銀行交納每年利息並按期歸還本金。否則按本合同第七章違約責任第二條款執行。

{子問題開始}第四章 開立委託貸款專用帳戶

甲方主辦人在委託貸款合同生效後兩日內,將銀主的護照、外管局批文、資金移動手續、授權委託書、身份證等檔案轉交給受託銀行開戶。由受託銀行在兩日內開立委託貸款專用帳戶,否則按本合同第七章違約責任第五條款執行。

{子問題開始}第五章 動款方法

受託銀行有權動用委託貸款專用帳戶資金,甲方無需授權,受託銀行按貸款通則和本合同條款及時轉款給用款方,確保資金安全,否則按本合同第七章違約責任第二條款執行。

{子問題開始}第六章 委託貸款和歸還本金的期限

委託貸款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拾年。在用款方正常支付每年利息的情況下,受託銀行同意可延期五年,不另簽署合同按本合同條款執行。

歸還本金的方法:允許用款方提前歸還部份或全部本金,本着減本減息的方法執行。直止合同期滿,本金全部還清。

本委託貸款期限:從2008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到 年 月 日一次性還清本金。

{子問題開始}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一條: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時間轉款到受託銀行,推遲一天,按拖延金額每億元每天貳仟元人民幣計算;超過15天,每億元每天按貳萬元計算,賠償給受託銀行,最長不超過30天,超過30天賠償付清合同終止,否則負法律責任。

第二條:受託銀行未能按時代收代付每一年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除正常交納所拖欠的利息和收回本金外,還須交滯納金,其標準:每推遲一天,按拖欠金額每百萬元每天按壹仟元計算,賠償給甲方主辦人;超過15天,按拖欠金額每百萬元按貳仟元計算,最長不超過30天,超過30天還未交納拖欠的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按銀行法執行,合同終止。

第三條:委託貸款合同生效後,受託銀行藉故拒收委託人的委託資金,按拒收金額的10%一次性賠償給委託方。

第四條:受託銀行未能按時無誤在本合同或查詢證書籤章並提交行長、銀行經辦人工作證複印件,視爲用款方違約,保全金(包括違約金)不退。本委託貸款合同即時作廢。如出現做假僞造行爲,視情節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第五條:甲方未能按時提交開戶手續,影響開戶時間,按本合同第七章違約責任第一條款執行。受託銀行接到甲方提交的開戶手續,未能按時開戶,也按本合同第七章違約責任第一條款執行。

第六條:在正常履行合同中甲方不準移動委託貸款專用帳戶的資金,否則視爲甲方違約。受託銀行動款有誤負全部賠償責任。

{子問題開始}第八章 其它

第一條、甲方主辦人事先支付較大資金(包括接送銀主差旅費、通訊費、資金移動費、動款利息稅等費用),因此在簽署本合同時,用款方暫交納保全備用金(包括違約金),其標準爲每億元每天按3570元計算,待受託銀行簽章無誤後,保全備用金(包括違約金)退回,否則保全備用金(包括違約金)不退。

第二條、用款方按時提交委託貸款合同書和簽章的查詢證書及提供行長、銀行經辦人工作證複印件,經甲方覈實有誤,書面通知用款方。用款方不認可時,甲方立案,立案費由甲方暫墊付,用款方必須在兩日內向甲方提交六人去受託銀行的往返差旅費。未按時提交該費用,甲方不動身,視爲用款方違約,合同終止,保全備用金(包括違約金)不退。按時提交該費用,甲方兩日內和用款方共同去受託銀行覈實,覈實無誤,差旅費及時歸還用款方,委託貸款資金按時到位,否則負法律責任。覈實有誤,用款方暫交的保全備用金(包括違約金)及差旅費不退,甲方墊付的立案費用由用款方及時歸還。用款方按時提交去受託銀行覈實差旅費,甲方兩日內不動身,視爲甲方違約,按本合同第七章違約責任第一條款執行。

第三條、委託貸款合同和查詢證書爲一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缺一無效。

第四條、簽署查詢證書,用款方交納查詢費用叄仟元,待受託銀行查詢無誤退回,否則不退。

第五條、委託方主辦人負責代收代付一次性綜合服務費,按本合同之規定,負責交納所得稅,開具稅務發票證轉交給相關操作人,操作人需交納營業稅,按一款兩劃的辦法進行。

{子問題開始}第九章 操作時間

本合同自 2008年 月 日至 2008年 月 日止,共 天。甲方覈實三天時間除外,用款方必須在2008年 月 日18時前,完整無誤提交委託貸款合同和簽章的查詢證書及行長、銀行經辦人工作證複印件。經甲方三日內核實無誤,保全備用金(包括違約金)退回,三日內款到受託銀行,否則按本合同第七章違約責任第一條款執行。用款方未能按時完整提交本合同和簽章的查詢證書,保全備用金(包括違約金)不退,並按本合同第七章違約責任第四條執行。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乙方貳份、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受託銀行: (公章)

行長簽字: (行長工作證複印件)

銀行經辦人簽字: (銀行經辦人工作證複印件)

年 月 日

受託銀行主管銀行: (公章)

行長簽字: (行長工作證複印件)

銀行經辦人簽字: (銀行經辦人工作證複印件)

年 月 日

甲方(委託方主辦人) 先生

丙方(用款方簽字) (公章)

操作主辦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