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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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註銷登記需要哪些資料
登記期限:(註銷)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在30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註銷或不準予註銷的決定。
登記條件:(註銷)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的合夥企業。
提交申請材料目錄:(註銷)
(1)書面申請。
(2)全體合夥人或清算人簽署的註銷登記申請書。
(3)全體合夥人或清算人簽署的清算報告、債務清償保證書、完稅證明、印章、公告原件。
(4)營業執照正、副本及IC卡。
(5)分支機構已辦理註銷登記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