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怎麼算的

國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怎麼算的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解決國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怎麼算的辦法有:
1,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則需要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第三項的規定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加班,但未依法支付其加班工資,則勞動者可以蒐集加班的證據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