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戶口要辦理結婚證怎麼辦理

集體戶口要辦理結婚證怎麼辦理
集體戶口一般包括掛在單位的集體戶口和掛在人才市場的集體戶口。集體戶口辦理結婚登記的具體程序並不複雜,與非集體戶口人員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是一樣的,不管是結婚雙方還是其中一方是集體戶口,只需帶上本人身份證、集體戶口卡原件(集體戶口中屬於你的那一頁)、集體戶口封面的複印件(主要是爲了複印集體戶口地址),到集體戶口所在派出所開具相關證明,然後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登記之後再把借用的集體戶口封面頁和個人頁送回集體戶口存放單位即可。
有的地方憑藉人才中心或單位的證明,到集體戶口所在派出所辦理戶籍證明,也能辦理結婚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