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塵職業病鑑定的流程是什麼

如果長期吸收那些高濃度的粉塵的話,那麼日積月累的就會對內部的那些消化系統,甚至是中樞神經都帶來很大的影響,長此以往的話就會逐漸的轉換爲因爲粉塵而感染的職業病。通常提到粉塵職業病的話,大家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肺部,但職業病也要經過鑑定纔有確切的法律依據的,那麼,粉塵職業病鑑定的流程是什麼?

粉塵職業病鑑定的流程是什麼

一、粉塵職業病鑑定的流程是什麼?

根據新修訂的(令第52號)和規定,申請的工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請

當事人如果對職業病診斷機構作出的職業病診斷結論有異議,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向北京市職業病診斷鑑定管理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鑑定辦)申請鑑定。

申請鑑定需向鑑定辦提供以下資料:

1、申請書;(當事人自行書寫)

2、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第二步:受理

當事人向鑑定辦提供資料後,鑑定辦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審覈。資料齊全,當事人填寫鑑定申請表,鑑定辦發給當事人受理通知書

第三步:鑑定

鑑定辦在受理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組織鑑定、形成。

(一)抽取鑑定專家

發給受理通知書的同時,在鑑定辦的指導下,採取迴避原則,當事人從專家庫中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鑑定專家,組成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專家組人數爲5人以上單數,設組長1名。

(二)鑑定會議

職業病鑑定會議由專家組組長主持。必要時專家組可以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經認真審閱鑑定資料,依照有關規定和職業病診斷標準,充分合議後,根據專業知識獨立進行鑑定。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進行綜合分析,作出,應當經專家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透過。

(三)出具職業病鑑定書

鑑定辦在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職業病鑑定書送達當事人。鑑定書一式4份,勞動者、用人單位、原診斷機構各1份,存檔1份。

二、職業病構成要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的職業病防治法,必須具備四個條件:

1、患病主體是企業、事業單位或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

2、必須是在從事職業活動的過程中產生的;

3、必須是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須是國家公佈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所列的職業病。 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在身體感覺不舒服也要得到醫院的確切診斷單以後,懷疑是職業病的情況下再申請職業病鑑定。至於粉塵職業病鑑定的流程其實也就是自己提交了申請書以後,職業病鑑定中心到時候會出具職業病鑑定書的,在我國規定的職業病的構成要件當中,就包括因爲接觸粉塵而感染的各種身體併發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