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對指定醫院

工傷保險對指定醫院

工傷保險屬於一種只有用人單位承擔費用的社會保險制度,因此單位就不能要求職工也承擔部分工傷保險費用。而要是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發生意外造成人身損害的話,此時需要先申請進行工傷認定,那麼之後纔有可能獲得相應的工傷保險賠償。而其中,往往會結合工傷鑑定的結果來確定應該享受怎樣的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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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是指定的醫院,纔可以賠償報銷費用嗎?

經批准外地就醫符合標準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工傷職工因爲治療工傷需要,經本地醫療機構出具書面證明,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可以轉往外地治療,治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