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換單位了社保怎麼轉移

一、法律規定換單位了社保怎麼轉移?

法律規定換單位了社保怎麼轉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其社保轉移程序爲:

1、先發起申請,併到公司開具《勞動合同解除證明》,這個時候社保帳戶就會暫時封停了。

2、帶身份證和社保卡前往社保局,一般現在都有自助終端,按照流程自行社保轉移證明。

3、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是轉至省外還是省內,轉移單出來後儲存好,到新單位報到之後,簽訂勞動合同後,這個時候新單位就會開啓一個社保帳戶。

4、等發了第1個月工資以後,就可以去辦理社保轉移了,需要攜帶身份證前往新單位繳存社保的人力資源局,打新的社保繳存記錄。

5、到對應的視窗填寫相應的資料,並提交原先的社保遷出證明,辦理完成後就可以回家等待消息,若社保轉移完成,會有短信和電話通知。

二、個人社保補繳期限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爲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覈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三、補繳所需材料

1、各地區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補繳的時間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來說,補繳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體所需材料,建議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檢視,或撥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諮詢。

現在省內和省外社保專業都挺簡單的,具體的操作流程的話,我們建議大家到原社保局去詳細查詢。因爲在和原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同時,原來的社保帳戶就會被暫時封停,隨後社保轉移如果操作成功了,社保局通常都會短信或者打電話通知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