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社會保險的內容是什麼?

社會保險可以爲一些家庭困難或者沒有勞動能力的人提供一些經濟幫助,是一種社會在分配製度,可以保障社會的相對公平,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社會保險制度包括很多項目,法律都對其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和說明,下文對職工社會保險的內容是什麼這個問題做出了詳細的回答。

職工社會保險的內容是什麼?

一、社會保險的定義

社會保險是一種爲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羣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爲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爲準,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爲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爲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爲衡量給付的標準,另一方面又作爲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爲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繫,不管是僱主僱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爲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三、主要內容

1、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勞動者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後,從政府和社會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物質幫助和服務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2、醫療保險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保險制度。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基本醫療保險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構成。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帳戶構成。

3、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也稱職業傷害保險。勞動者由於工作原因並在工作過程中受意外傷害,或因接觸粉塵、放射線、有毒害物質等職業危害因素引起職業病後,由國家和社會給負傷、致殘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養親屬提供必要物質幫助。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對於工傷事故發生率較高的行業工傷保險費的徵收費率高於一般標準,一方面是爲了保障這些行業的職工發生工傷時,工傷保險基金可以足額支付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另一方面,是透過高費率徵收,使企業有風險意識,加強工傷預防工作使傷亡事故率降低。

4、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是國家透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各類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國家機關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職工都應辦理失業保險。失業保險基金主要是用於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其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

5、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是針對生育行爲的生理特點,根據法律規定,在職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者暫時中斷工作、失去正常收入來源時,由國家或社會提供的物質幫助。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服務兩項內容。生育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及其利息以及滯納金組成。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及國家規定的與生育保險有關的其他費用都應該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出。

上文對職工社會保險的內容是什麼這個問題做出了詳細的回答,根據上文我們可以知道社會保險包括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社會保險可以保證人們的最低生活保障,繼續一些困難家庭一些經濟補償,是國家給我們每一個人的福利。所以我們一定要按時繳納保費,保證我們的合法權益。